卓揆盼立委支持「憲法訴訟法」修正覆議案 捍衛憲政體制及人民基本權利 讓國家憲政重回正軌
記者許永傳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9)日率領鄭麗君副院長、龔明鑫秘書長、林明昕政務委員及李慧芝發言人共同召開記者會,向國人說明行政院對於「憲法訴訟法」修正提出覆議案的理由。卓院長強調,面對國家重大憲政爭議,即便立法院不願意安排行政院到立法院做充分說明,但行政院仍有責任要向國人說明清楚,更有責任為人民憲政救濟的基本權利發聲。卓院長期盼立法委員站在維護憲政體制、五院體制正常運作、保障憲法法庭、維護人民憲法基本權利的這一方,支持行政院所提覆議案,讓國家憲政有機會重回正軌。
卓院長表示,考量立法院決議修正通過的「憲法訴訟法」第4條、第30條及第95條條文,有窒礙難行之處,行政院於上週(1月2日)院會上,依據憲法程序及所賦予的權力,以最嚴謹程序通過「憲法訴訟法」修正的覆議案,並呈請總統核可後移請立法院覆議。
卓院長強調,提出覆議案絕非為了造成對立,而是希望立法委員能夠針對具有重大爭議及窒礙難行的法律案,再次審慎討論,而立法院不安排行政院前去進行覆議案報告,連最基本的說明機會都沒有,這絕非「遺憾」二字可以形容。
卓院長指出,2013年行政院曾針對「會計法」第99條之1修正條文提出覆議案,當年在朝野具有高度共識情況下,行政院便沒有赴立法院報告說明,但此次朝野對於憲法訴訟法的修正內容有非常不同的意見,「會計法」的前例與今日狀況完全不可同日而語。
卓院長表示,憲法法庭是國家最高憲政爭議的解釋機關,且攸關全國人民的憲政救濟基本權利。根據司法院曾經對外說明的統計,累計至前(2023)年為止,憲法法庭審理案件當中,有超過99.1%是屬於人民聲請的案件;而截至去(2024)年底,憲法法庭仍有447件聲請憲法救濟的案件在排隊審理中,尚未結案,由此可知憲法法庭是人民在憲法爭議上最重要,而且是最後唯一的關卡,絕不容被破壞。
卓院長進一步說,倘因「憲法訴訟法」新法修正,導致憲法法庭開會人數不足,無法做成相關決議,將置人民的憲政權利於不顧,嚴重剝奪人民的基本權利。因此,行政院有權力、更有責任要提起覆議,這也絕非部分立法委員所說「行政院越俎代庖、行政院長臂管轄」。而且按照前述說法,立法院用立法權凌駕司法,去限制、規範憲法法庭開會決議的人數,不也是擴權違憲或越界管轄?因此,行政院有責任、更有義務提起「憲法訴訟法」修正案的覆議案。
卓院長強調,社會各界都很清楚,此次部分立法委員欲透過修法規範憲法法庭中大法官組成人數,進而癱瘓整個憲法法庭的運作,其目的是要讓未來所有法律案出現憲政爭議時,無法透過憲法法庭進行憲政救濟,這才是此次修法最大的政治算計,也是我國憲政體制上最大的一次破壞,行政院無法接受。
卓院長表示,行政院提出「憲法訴訟法」修正案的覆議案,有以下三大窒礙難行的理由:第一、 依照立法院新修訂的「憲法訴訟法」,規範憲法法庭評議人數,將使大法官、憲法法庭無法開會。屆時要有10位大法官出席才能開會,其中9位同意才能做成違憲的宣告,但目前大法官現額只有8位,無法開會,未來更有少數意見綁架多數意見的疑慮,等同癱瘓憲法法庭、也癱瘓人民基本權利。
卓院長進一步指出,第二、新法規定總統提名大法官的時限,在大法官人數未達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1項所定人數(15人)時,總統必須在2個月內補足提名,但未規範立法院行使同意權的時限,這種不對稱的修正內容,將造成大法官人數補正程序上難以掌握。第三、新法規定公布後立即施行,但依照目前大法官現額,一旦新法通過,大法官顯然無法開會、無法做出決議,將導致憲法法庭立即無法運作,等同完全癱瘓,造成諸多憲政上窒礙難行之處。
行政院身為憲政機關,有維護憲法的責任,提出覆議要達到三個目的:
第一,行政院要捍衛憲政體制第二,行政院要維護司法院、大法官、憲法法庭的正常運作。第三,行政院要捍衛人民憲政救濟的基本權利
請委員們慎思,做出合憲、合法、合理的改變。我衷心盼望各位立法委員先進,能夠支持覆議案:
站在維護憲政體制、五院體制正常運作的這一方;站在保障憲法法庭可以維護人民憲法權利正常運作的這一方;更是站在捍衛人民有權利經由憲法法庭解決憲政爭議的這一方。
否則,仍然堅持新修的惡法,就是站在毀憲、摧毀憲法法庭、剝奪人民憲政權利,造成錯誤歷史的那一方。
一起共同找出符合憲政與國家利益的最大共識,妥適回應公民社會跟各界的訴求,共同捍衛憲政體制健全運作。
我再一次慎重期盼,朝野各黨委員先進們能夠支持覆議案,讓國家憲政有機會重回正軌。支持覆議案,各位委員大名將與我國憲政永久並存。(圖 新傳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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