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台北報導
北市一名曾姓老師去年9月間與過去教過的成年女學生(小雨)相約百貨公司用餐,結束後表示願意駕車載送女方回家,孰料行駛途中,曾男竟在車內對小雨強吻、舔胸,甚至強抓小雨的手接觸他的生殖器,小雨事後報警,全案經士林地檢署偵結後,依2次強制猥褻罪對曾男提起公訴。
起訴指出,去年9月間,2人相約在某百貨公司用餐,用餐結束後,曾男欲駕車載送小雨返家,結果行駛途中竟突然對她強行親吻並襲胸。
此時小雨女藉口表示要去找親戚,曾男又稱可以載送,結果當車輛快抵達目的地時,他卻把車子開到一處公園停車場,然後又對小雨強吻,還用嘴舔胸部,甚至抓住小雨的手摸他生殖器,小雨事後決定驗傷並報警。
全案偵查時,曾男坦承自己違反女方意願,強制猥褻2次,小雨也提供曾男在案發後傳來的道歉簡訊,作為關鍵證據,檢警透過對話紀錄、案發現場監視器影像以及DNA鑑定,確認相關證據與曾男吻合,依2次強制猥褻罪將他提起公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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