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政府藐視國會,在御用大法官的配合之下,宣告國會的聽證與調查權修法為違憲,發動青鳥包圍立法院及國民黨中央黨部,不讓國會調查民進黨政府過去八年來的貪污舞弊案。民進黨政府當家又鬧事,口說民主,行動反民主,誠屬可恥! (圖/取自網路)
作者/黄世澤(資深媒體人)
賴清德總統今年元旦新年談話「以民主厚植國力 ,迎向世界新局」中談到朝野僵局,賴清德表示政黨競爭是民主政治的一環,但是國內的政治紛爭必須在憲政體制內,依循民主的方式解決,才能持續深化民主。又說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的權利,可以匯聚更大的民主力量,展現主權在民的真諦。賴總統的話很明白,對付立法院多數民意的方法 ─ 覆議、釋憲、罷免、公投或發動青鳥抗爭!
賴清德之前對立法院通過《選罷法》、《憲訴法》、《財畫法》三法修正案皆持否定意見,認為是「沒收民主國家權力分立的原則,更是悖離民主國家人民作主的真諦」,他主張「民主的紛爭,要用『更大的民主』解決」。此語到底何意? 民主分大小? 還是民進黨的民主比較大?
既然人民具有創制與複決權,應該由人民做,以展現主權在民的真締,而不是交由沒有民意基礎的憲法法庭。憲法法庭的御用大法官們已淪為台灣政治動亂之根源,大法官的地位已一落千丈!民主憲政體制內的國會就是少數服從多數。40%支持度的總統要跟另外60%的人民對幹嗎?
不願面對國會民進黨立委不到半數的事實,再提覆議案就是當家鬧事。不斷地用總統覆議核可權去對抗國會在野的多數,註定會失敗,聲請釋憲雖為解決政治問題之手段,但大法官屈從權力,沒收本應屬於立法委員的質詢權、調查權、聽證權,讓總統繼續有權無責、讓行政官員於備詢時可公然說謊而無罰則,此舉將造成台灣的憲政危機。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若行政院提出覆議案失敗之後,總統卻不公布實施,已是耍無賴行逕!
《憲訟法》 欲調高門檻的方向,與多數歐美國家對憲法法庭的設計相同,目地就是防止少數偏見主導結果,此修正既可行又重要,何來民進黨口中的「窒礙難行」?《憲訴法》修正是國會立法問題,而非大法官職權。期許新選任的大法官們,應遵守憲法精神,政治的歸政治,司法的歸司法,莫當政治打手。《憲法》第80條規定: 「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我國司法的本質是不告不理,不做訴外裁判,法官及大法官無權造法。
民進黨在蔡英文執政時,國會佔多數,通過一堆輾壓在野黨的法案,如今民進黨在國會席次上屈居少數,竟以覆議案及憲法解釋案來摧毀在國會經合法程序與民主投票之結果,屬毀憲亂政。民進黨政府藐視國會,在御用大法官的配合之下,宣告國會的聽證與調查權修法為違憲,發動青鳥包圍立法院及國民黨中央黨部,不讓國會調查民進黨政府過去八年來的貪污舞弊案。民進黨政府當家又鬧事,口說民主,行動反民主,誠屬可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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