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李映儒/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今(8)日接受主持人黃光芹《CNEWS匯流新聞網》政論live直播節目《中午來開匯》專訪。針對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遭到檢方建議求刑28年6個月,並創下政壇新紀錄,2次交保金累積高達7千萬元;吳宗憲直言,7千萬元數字沒問題,原因在於起訴的標的是貪污的1、2百億,依照犯罪事實所涉及到的不法所得跟利益是多少,由此認定交保金額,而7千萬元,法官、檢察官諭知金額是合理的。
吳宗憲表示,他個人認為7千萬元數字沒問題,原因在於起訴的標的是貪污1、2百億,交保7千萬,法官、檢察官諭知金額是合理的;他提到,不能用前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鄭文燦的例子相比,即便鄭被戲稱是「鄭百億」,但要看檢察官起訴的犯罪事實所涉及的不法所得跟利益是多少,由此認定交保金額,這才合理,「我不認為檢察官這塊有問題」。
「不要再亂扣我帽子說我挺貪污犯。」吳宗憲強調,他不是要說柯文哲有罪或無罪,他舉例自己辦過鄭文燦的案子,但至今不會說「鄭文燦有罪」,因為要尊重司法的無罪推定原則,在一個人確定被判決有罪之前,一切依法論法。
吳宗憲認為,柯文哲案不合理之處在於,他個人無法接受檢方指其「受賄」,自己反覆看了檢方起訴關於「小沈1500」是1500萬元,他直言「要是我的話,我絕對不會起訴」,這不到法律能認定的起訴門檻。
吳宗憲說,當然有很多民眾黨人士或是輿論反應,「找不到金流為什麼可以起訴?」他解釋,其實這句話有誤,因為沒有找到金流不代表不能起訴,但起訴必須找到其他足夠堅強的證據;他說,法院以這樣例子判有罪的比比皆是,不是沒有金流就不能判有罪,但前提要有其他明確事證佐證。
吳宗憲舉例,雖然沒有找到1500萬元金流,但可以找到其他事證佐證,例如有人證實「他有收這筆錢」,包含相關細節能夠交代清楚,甚至還能說明1500萬元從何而來,在搭配合其他客觀事證情況下,「即使我找不到金流,但我還是會起訴」。
「柯文哲的1500萬元,我沒有看到任何明確事證。」吳宗憲認為,Excel作為數位事證必須要很嚴謹,但一個數位檔案拷貝來拷貝去,檢察官還叫柯文哲自己證明這個不是柯的。他痛批,承辦檢察官邏輯錯誤,「哪有檢察官要被告證明,是要檢察官要去證明」。
此外,吳宗憲也質疑excel檔有問題,檢方的作法把檔案所有有提到的相關人等都找來訊問,但不能僅憑excel檔上其他人有給錢,就去推論沈慶京有給柯文哲1500萬元,不能這樣推論。他直言,既然是excel檔有瑕疵,那又能如何能推論?
「你有聽過政治獻金,大家約好一起給的嗎?」吳宗憲再質疑,政治獻金有可能大家都約好在10月1日、11月1日交給柯文哲嗎?他打趣表示,又不是發薪水,怎麼可能大家剛好都在同一天捐獻政治獻金?難道10月2日到30日都沒有人交付政治獻金嗎?
吳宗憲直言,該檔案有部分真實,但也有部分有誤,不足以證明柯文哲有收錢,如果是很多不同的日期,而且柯文哲跟這些人拿政治獻金的日期又兜得上,那還能認為該檔案的可信度很高,但今天檔案則是不清楚的記載,這就是瑕疵的物證,即便找來的人都說有給錢給柯文哲,但日期不對,證據的證明力也會有問題。
吳宗憲強調,以他而言,他絕對不會單憑這樣的證據就起訴,他所認知的起訴門檻並未達到,他更言重表示,光以excel檔、民眾黨立委黃珊珊的簡訊,以及沈慶京助理有領過1600萬元,單憑這3個東西,連申請鑑定票及搜索票都不會過,他直言,連請票都有困難的證據,結果還能起訴?「我不能認同」。
撰文: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李映儒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影音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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