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傳媒雲林新聞)【記者蘇榮泉/雲林報導】雲林縣北港鎮農會近日捲入重大挪用資產醜聞,多名職員涉嫌聯手製造虛假傳票,將農會資金挪至人頭帳戶後提領私用,涉案金額高達新台幣1億1,984萬餘元。雲林地方檢察署已對主嫌王男等五人聲押禁見,另有兩人交保,案件正在深入調查中。
▲位於北港朝天宮後面北港鎮農會職員涉嫌長期挪用資產。
(圖/記者蘇榮泉攝)
法務部調查局雲林縣調查站接獲情資,指北港鎮農會職員涉嫌大額挪用資產。經初步查證後,檢察官曹瑞宏率專案小組於114年1月6日展開搜索,調查農會及相關地點共15處,查扣大量證物,並傳喚21人到案說明。
調查發現,涉案主嫌翁女(已於113年7月過世)任職農會會計期間,負責製作傳票並管理內帳,利用職務之便聯合多名職員,包括王男(65年次)、蔡女(67年次)、黃女(73年次)、曾女(53年次)、張女(62年次)、吳女(62年次)及蘇女(62年次),以不實支出傳票的方式,將農會資金移轉至翁女實際掌控的人頭帳戶,隨後取款挪為己用。
▲檢察官曹瑞宏率領專案小組,於114年1月6日同步搜索北港鎮農會及其他15處地點。
(雲林地方檢察署提供)
截至目前,挪用資金總額為1億1,984萬餘元,其中已回補9,249萬餘元,仍有大筆金額未追回。此案對農會資產安全造成嚴重衝擊,凸顯內控管理的漏洞。
檢方認為王男、蔡女、黃女、曾女、張女等五人涉犯農業金融法第39條第1項,犯罪嫌疑重大且涉及五年以上重罪,且有勾串共犯與證人之虞,已於1月7日獲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另吳女、蘇女兩人無羈押必要,分別以10萬元及5萬元交保。
▲北港鎮農會為績優單位獲得農業部等單位多項獎項。
(圖/記者蘇榮泉攝)
北港鎮農會總幹事林翠香表示,挪用案主嫌翁女因罹患罕見疾病於113年4月請假,之後農會人員發現資產短缺,立即採取補救措施,包含假扣押翁女財產,並動用當月農會盈餘補足損失,確保客戶權益不受影響。此外,農會全力配合檢警調查,以期早日釐清案情。
此案再度凸顯農業金融體系的監管漏洞,專家建議農會應立即強化內部稽核及資金管理機制,並提升員工職業道德培訓,避免類似事件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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