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586/記者謝福祐報導】
日前,臺中市一名73歲的張姓男子接到自稱公務機關的電話,聲稱他涉及刑事案件並需代保管財產,要求他至銀行提領新臺幣97萬3千元後,前往臺北地檢署交付給檢察官。幸運的是,張男及時向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文昌派出所求助,成功保住了自己的積蓄,未遭詐騙。
113年12月13日中午,張男走進文昌派出所,表示他接到自稱第一銀行客服人員的電話,告知他遭人冒名欲貸款新臺幣20萬元。客服人員稱已協助將此案通報檢警單位,並要求張男加LINE與「臺北地檢署檢察官」聯繫。不料,隨後的「檢察官」以調查為由,要求張男每天回報行蹤,令他感到生活惶恐不安,於是請求警方協助。
文昌派出所的警員林亞玟、林彥鈞、林言儒聽完張男的陳述後,立即告知他這是詐騙集團常用的「假冒公務機關」手法,該手法會透過電話告知受話者涉及刑事案件,誘騙其提供財務資訊,並以監管財務為由,要求受害者支付金錢。假檢察官要求張男回報行蹤,旨在控制他不讓其報案。張男聽後恍然大悟,慶幸自己及時求助,避免了按照對方指示提款交付金錢或寄送個人證件、金融卡等。
第五分局分局長劉其賢提醒民眾,詐騙集團常以假冒公務機關的名義進行詐騙,若接獲類似電話應保持冷靜並多方查證,可以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就近向警察單位求證,避免陷入詐騙圈套。此外,公務機關不會以電話要求民眾提供個人資料及財務資訊,也不會要求加LINE配合調查,更不會要求交付存摺、金融卡等物品,遇到相關情況應提高警覺,立即向警方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