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季大仁/新竹報導
新竹縣政府自104年依照森林法樹木保護專章規定,成立了「新竹縣政府受保護樹木審議會」,邀請學者專家審視縣轄內珍貴的樹木,並依樹齡、歷史、文化等面向,公告為受保護樹木,定期為樹木健檢、保護棲地,守護綠色資產。縣府上月新增公告18棵受保護樹木,累計縣轄受保護樹木共逹85棵。
縣府農業處表示,新公告18棵樹木為受保護樹木,其中9棵位在新豐鄉新豐國中校門口旁的琉球松群落,另外9棵則分別是竹北市隘口老街曾屋伯公百年朴樹、湖口鄉長安村周義和宗族會內老樟樹、竹北市新社國小旁老琉球松、橫山鄉三叉埤伯公老樟樹2棵、關西鎮八份寮伯公楓香、關西鎮老社寮余家百年樟樹、橫山鄉沙坑龍家百年荔枝、芎林鄉永興村4鄰伯公茄苳。
農業處指出,這次縣府新公告的受保護樹木,是在113年初由熱心民眾、各公所及國中小學所提報,縣府委託專業廠商進行樹木調查,再經專業審議委員逐一審視,並於年底通過審查並進行公告。樹齡不是提報的唯一標準,以新豐國中琉球松群落樹齡為例,樹齡與建校時間差不多,約在68歲左右,樹木委員綜合考量校方多年來悉心照顧,以及在地居民對於松樹群感情、松樹成樹不易等因素,審議通過新增為受保護樹木。
農業處指出,列管的受保護樹木除了由樹木所在的管理者維護外,縣府也會加強保護,若遇土地開發利用,以原地保留為原則;非經許可,不得任意砍伐、移植、修剪或以其他方式破壞。另外,縣府每年定期進行健檢及協助棲地維護管理,保護樹木生長環境。縣府也呼籲民眾一起發掘綠色文化資產,若發現周邊有具保護價值的樹木,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向樹木所在地公所提報,進行相關認定程序,以免有遺珠之憾。
新竹縣目前85棵受保護樹木中,有18棵是屬於伯公樹,如橫山伯公大樟樹、芎林鹿寮坑伯公茄冬巨木、香菇農場伯公九丁榕等等,顯示客家人對於伯公(土地公)信仰的重視,也與早期客家先民耕耘開拓的時空背景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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