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日前通過藍白聯手通過的《憲法訴訟法》、《財劃法》、《選罷法》的修法,然而,藍營憂心送出後綠營聲請釋憲,要求立法院長韓國瑜日前僅將憲訴法送出,引來綠營質疑。對此,民進黨團今(3)日在院會提案變更議程,指韓國瑜嚴重破壞憲政體制,已不適任院長一職,並提請立院改選院長。
民進黨團提案變更議程,提案內容指出,本院委員柯建銘、吳思瑤、蔡易餘等51人,鑑於2024年12月20日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4次院會三讀通過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財政收支劃分法」及「憲法訴訟法」,其中憲訴法已於2024年12月24日各請總統公布。
但同日三讀通過的選罷法、財劃法,韓國瑜卻依本院內政、財政兩委員會國民黨籍召集委員之請,違反憲法第72條「立法院法律案通過後,移送總統及行政院,總統應於收到後十日內公布之,但總統得依照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辦理。」的規定,逕自暫緩將已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的法律案咨請總統公布。
提案案由認為,委員會個別召委竟可凌駕憲法、國會立法程序及國會議長,獨斷決定三讀通過之法律發布與否,毀憲亂政,莫此為甚,而韓國瑜公然配合國民黨主張,待立法院完成憲訴法覆議案並經總統公布後,始將選罷法、財劃法咨請總統公布的政治操作,「不僅違憲、嚴重破壞憲政體制」,亦違反「立法院組織法」第3條,立法院長應本公平中立原則行使職權之規定,「實已不適任立法院院長一職。」
民進黨團主張,依「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第8條:「院長、副院長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人數提議,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人數通過,得予以改選;...。」規定,提請改選本院院長。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而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受訪時表示,民進黨團非罷免韓國瑜不可,召委違法違憲,這是今日議程、會列入公報,而相關議事人員包含韓國瑜、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祕書長周萬來、內政委員會跟財政委員會召委等等送監察院彈劾,也會到法院提告,「放任周萬來跟秘書處長搞鬼,立法院可以關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