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政黨審議會認定違憲 聲請解散統促黨
內政部昨(2)日召開第3屆政黨審議會第4次大會,經會議決議通過聲請中華統一促進黨違憲解散。

內政部指出,根據統促黨呈報資料,該黨黨員人數超過3萬名,且統促黨長期從事系統性、組織性犯罪,重要核心成員屢有涉犯國家安全法、反滲透法、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刑法等情形,已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及選舉公正性,經蒐整統促黨違憲事證,昨日提經政黨審議會決議通過,將向憲法法庭聲請統促黨違憲解散。
內政部表示,尊重統促黨黨綱、黨章之政治立場,但不能接受政黨成員屢犯國安法規或以暴力方式侵害人民權益,亦不容許政黨支黨部或地方黨部的主要幹部與幫派高度重疊,統促黨與境外勢力、宮廟團體及黑幫組織相結合,雖無國會、地方議會席次或掌握行政權,但以政黨之名行組織犯罪之實,破壞人民生命財產、集會結社及法治國原則,致人民心生恐懼,已違反憲法增修條文與政黨法之規定。
內政部說明,依憲法增修條文及政黨法規定,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有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情事而應予解散者,由主管機關檢具相關事證,經提請政黨審議會審議通過後,聲請司法院憲法法庭審理之。又依內政部政黨審議會設置要點規定,政黨審議會審議案件時,應給予有關機關、政黨或當事人到場陳述意見之機會;移送憲法法庭審理政黨違憲解散之表決,應有過半數委員出席,並經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
內政部進一步表示,內政部政黨審議會已依規定請統促黨負責人、秘書長及律師到場陳述意見,並經政黨審議會討論後,經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向憲法法庭聲請統促黨違憲解散。惟因憲法訴訟法修正案刻正覆議中,憲法法庭組成時間亦未確定,內政部將視憲法法庭組成期程及後續發展,依規定提出聲請。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內政部政黨審議會認定違憲 聲請解散統促黨
相關新聞
蔡哲明》解散統促黨 那獨派政黨呢?
高雄大社市區96公頃區段徵收都計變更 獲內政部審議通過 環境防洪韌性再升級
高雄大社市區環境防洪韌性再升級 96公頃區段徵收都計變更 獲內政部審議通過
中國出入境新規上路 內政部:赴中前登錄資料
內政部擬解散統促黨 國台辦:打壓異己、強化綠色恐怖
內政部編印「大橘書」 卓揆:將優先發放全國社區管委會、物管公司及保全
恐龍現身高雄瑞北夜市逛大街!警方認定違法將約談當事人
內政部擬解散「統促黨」!國台辦批打壓政治異己 陸委會反嗆:混淆視聽
卓揆:預算早定早啟動 基本工資、電價由審議會決定
中市政府參事顏迺倫涉貪被強制處分 臺中地院駁回顏的聲請
卓揆赴花蓮視導國家防災日和平港與和平電廠演練 內政部攜手經濟部打通「海陸救災走廊」
學甲動保園區聯外道路拓寬為12公尺 都計變更案獲內政部都委會審議通過
全國義消代表齊聚交流 內政部持續充實訓練及救災裝備
藍營角力/林秉宥:統促黨早該解散 蔣盧各有盤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