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里長辛勞奉獻!中市府全力配合春節前10日發放1.5個月事務補助費(資料照片)
吳局長指出,里長1.5個月事務補助費金額參照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規定辦理,以113年度12月份的事務補助費數額為基準計算,原則上每位里長將發給新台幣7.5萬元;另內政部函釋,如有里長補選、死亡等情形,由各區公所依其實際在職月數按比例發給;至於里長有停職、解職等情形則不得支領。台中市政府114年度總預算已審議通過,民政局已轉知各區公所務必全力配合,於春節前10日完成發放,以實際行動肯定里長第一線服務的辛勞。
民政局說明,台中市此次里長1.5個月事務補助費總發放金額共計4,656萬2,500元,已由各區公所編列預算全力配合發放作業,將於春節前10日依里長指定方式發放,表達市長盧秀燕對里長無私奉獻、為民服務最誠摯的敬意及謝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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