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弊案、政治獻金案遭起訴,移審後法院先以3000萬元交保,北檢提抗告,北院更裁交保7000萬元,北檢二度抗告,柯文哲面對「三度三關」。北院2日晚重開羈押庭,認為重金交保、電子腳鐐、限制接觸證人等手段,皆無從確保不會勾串或滅證,深夜裁定羈押禁見。民眾黨代理黨主席黃國昌痛批,悖離法律論理,完全無法接受。
北院指出,柯文哲等4人涉犯貪汙等重罪,有事實足認有逃亡、勾串證人與被告、湮滅證據之虞,有羈押的理由,且基於尊重審級制度,審酌後認定有羈押必要,非予羈押難以確保後續審理,故裁定4人皆羈押禁見,為期3個月。
北院表示,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及李文宗4人都具有相當的政治或經濟實力與人脈,比起一般人更有滯外不歸的能力。偵查期間,柯曾稱有「安排陳佩琪與子女一起出國躲避國內紛擾」的計畫,沈於去年8月28日檢調搜索,想從住家安全門離開,應則在台中機場遭拘提到案,足認皆有逃亡之虞。
合議庭認為,依據高院發回裁定中指出的7項串滅證事證,檢察官庭訊中提出,柯文哲與陳智菡等人的LINE對話紀錄等,顯示柯有與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勾串,統一口徑以「共識決」來解釋京華城案。
柯文哲指出,他就算不當主席還是會有影響力,「難道我關在土城就沒了嗎?」他收押在土城「小草」也不會一瞬間不見、沒聲音,說他會用影響力去串證,真是不了解是什麼邏輯。
柯文哲說,法院裁定除生活、工作必須不准接觸被告、證人,有模糊空間,「反正檢察官的目標就是我一人,其他人不重要」,乾脆把彭振聲、黃景茂、邵琇珮、李文宗、李文娟、許芷瑜等會妨害定罪的人一一列出,,他不去接觸他們就好,否則去中央黨部開會一半以上都是證人。
應曉薇當庭向法官承諾,她的手機不會安裝通訊軟體且會供法院鑑定檢查,現在帳戶餘額僅剩30多萬,沈慶京及李文宗也分別在法庭上否認會串證。
法官許芳瑜曾問檢方「押到何時可以接受?」檢察官表示,至少在法院審理的證人交互詰問程序完成。
「悖離法律論理,完全無法接受。」黃國昌臉書發文表示,同一位審判長,在柯文哲的抗告審判中,卻180度轉彎改採完全不同的見解,著實令人驚訝。這樣的高院裁定,如何讓人民信服?
民眾黨怒批,面對政治黑手深入司法,追殺、迫害在野黨,北檢當鷹犬求表現,把羈押庭當秀場,連合議庭法官都告誡檢方不要在抗告書中補充事證,「徒增法院、兩造、社會之紛擾,浪費訴訟資源」。呼籲賴清德總統適可而止,停止用司法公器對付政敵,留給司法乾淨的空間與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