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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結石為蘿拉房東!深夜證實:只能依「無罪推定」供她繼續用

老鵝日報/何睿哲 2025.01.02 09:49

網紅「蔡阿嘎」蔡緯嘉日前與團隊、警方、法院人士,針對前員工「蘿拉」林沛蓁詐財事件登門強制執行,片中疑指網紅「聖結石」曾聖傑為蘿拉房東。對此,聖結石昨(1)日深夜證實,蘿拉的確租下該處,而直到蘿拉在去年12月31日發文坦承涉不法前,自己都是依「無罪推定原則」處理,同意蘿拉依約合理使用蘆洲房屋。

蔡阿嘎31日公開「討債全紀錄」上集,紀錄對蘿拉依法強制執行的過程,片中團隊成員蔡宗翰指出,蘿拉蘆洲住處被登記為4房1廳工作室,可明確看到工作室名稱。

團隊成員大頭佛則稱,房東知道情況還讓蘿拉繼續居住,「真的不是個聖人」,對此,蔡阿嘎表示房東可能不認識蘿拉,不然就是包庇蘿拉。

網友認為,大頭佛說法暗藏玄機,聯想到聖結石「不是聖人股份有限公司」,且查詢後發現,公司設立地點一樣位於蘆洲。

對此,聖結石昨日深夜說明與蘿拉的合約關係:

大家好,我是聖結石(曾聖傑),不是聖人股份有限公司是我之前2019年做服飾品牌的公司,已於2021年停業,跟ABCDEFG合約事件都毫無關係。

本人目前為全職投資者,持續尋找有潛力的個人、團隊、公司進行天使投資,亦有幾處工作室作為新創孵化,只要是本人所投資的個人、團隊、公司都能24H使用,通常都是用於開會、辦公、簡報、聚餐等,工作室亦有準備床、沙發、衛浴,可供新創項目團隊睡覺、洗澡等,有點類似共享工作室的概念。

林沛蓁是我所投資的「其中一間」公司的「投資者之一」,在2024年6月6日蔡阿嘎發出聲明之前,本人已在2024年5月18日簽署投資合約確定投資該公司,且根據投資合約協定在2年內不得退股,林沛蓁在蔡阿嘎發出聲明之前就已取得我的同意,可以合理使用共享工作室,無論是辦公、開會,還是睡覺、聚餐。

在林沛蓁2024年12月31日發出聲明之前,本人只能依「無罪推定原則」處理,即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於法理都無依據能請林沛蓁離開共享工作室。

而林沛蓁於2024年12月31日於個人社群平台發表聲明,坦承涉及不法情事,並已申請自請調查,本人將於近期與林沛蓁協商新創孵化共享工作室的使用權之議題。

本人面對任何不法情事,本人絕不支持、絕不容許、絕不姑息,更遑論包庇、協助其任何形式的脫罪,本人公開呼籲林沛蓁應負擔起配合檢方偵辦、積極還款等應負之責任。

2025/01/02 聖結石(曾聖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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