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劉春生/雲林 報導】雲林縣國土功能分區圖(國土3階)於113年11月29日通過縣內國土計畫審議會,並於12月31日報請內政部審查。當日上午,縣長張麗善於雲縣府親民大廳召開記者會,在多位議員、鄉鎮市長、農會幹部等支持下,向縣民說明成果,並表達爭取農業權的決心及呼籲中央儘速完備相關法規,保障農民權益。
城鄉處長林長造表示,雲林縣國土功能分區圖歷經公開展覽、20場法定公聽會及說明會,以及13次專案審議會,不斷與民溝通與跨局處協商,提出符合地方發展需求的修正版本。該分區圖以4大劃設調整原則為基礎,包括調整農業發展地區類別、優化城鄉區劃設及新增產業發展用地,期望兼顧農業發展與城鄉建設需求。
根據劃設成果,農業發展地區第1類(農1)減少4萬6,546公頃,第2類(農2)增加4萬6,030公頃;農4減少1,159公頃,城2-1增加1,135公頃;農5減少1,192公頃,城1增加1,193公頃;城2-3新增470公頃。整體增加城鄉發展地區約2,747公頃,作為未來居住、產業及城鄉發展用地,提升人口吸引力及生活環境完善度。
張麗善縣長指出,雲林作為農業大縣,在國土計畫法實施下,致力於保障農民權益及完善農業支持系統,並呼籲中央在推動國家永續發展與糧食安全的同時,應重視城鄉均衡發展及土地開發效率。她強調,糧食安全應是全民責任,並感謝中央立委支持將農業權納入國土計畫法,目前已進入2讀,期望儘速3讀通過,並進一步進行細部規劃保障農民權益。
張縣長呼籲中央加速通過未完成的7部相關子法,特別是土地使用管制中的容積率及建蔽率規範,對農民權益影響重大。她強調,特別犧牲應有特別補償,期待中央透過農業政策補貼或地方財政移轉,合理反映農業外部效益,提升農地生產效率,確保農民穩定收益,實現國土計畫下的中央、地方與人民3方共贏。
這次雲林國土功能分區圖的完成,不僅展現縣府在農業與城鄉發展間的平衡努力,也象徵對農民權益的高度重視,期待中央支持與協力推動相關政策,共同創造永續發展的國土藍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