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朝平》沈慶京的人格特質讓我很難相信檢方的故事
照片取自威京集團
【聚傳媒陳朝平專欄】「眼看他樓起,眼看他樓塌」,用來形容威京集團主席小沈、沈慶京,應該是再恰當不過的了!
我是在媒體工作時認識沈慶京的,掐指算來,咱倆認識也有三十幾個年頭了,加上倆人共同經歷了許多事兒,對小沈這個人應該還是有些了解的。因此,當檢調單位指他為了提高京華城改建的容積率,涉嫌行賄柯P時,說真格的,我很難置信。
認識小沈時,他已經是名震股市的四大天王之一,然而,我很驚訝地發現,除非中午有應酬,沈天王每天的午餐,永遠是10顆水餃外加一碗酸辣湯,十年如一日,直到威京集團從青島東路的紡織大樓搬到東興街新建的總部。
有錢人自奉甚儉,可能是因為不忘本,是一種美德;也可能是生性小氣摳門,捨不得花錢。我的觀察,節儉美德和小氣摳門,在小沈身上,兼而有之,後者,還可能多過前者些。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他小氣摳門,儘管小沈事業做越大,還成立了集團;不過,威京集團裡似乎沒甚麼足智多謀的幕僚,也沒有甚麼傑出的高管和經理人。在外界眼裡,威京集團等於沈慶京,沈慶京就等於威京集團。換個角度,這不只意味著小沈不夠大氣,延攬不了傑出的經營人才,也意味著小沈的領導統御是非常自我中心的,信不過他人,也聽不進他人的建議。
其實,我所認識的台灣企業家或是有錢人,都喜歡將「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掛在嘴上,不過,形之於行為,他們是信不過「外人」,必須等到「外人」變成「內人」或「自己人」時,彼此才有信賴可言。在這方面,小沈自有他一套哲學,說來有些粗鄙,不宜傳播。
儘管小沈小氣巴拉的,不過,他對跟隨他打天下的舊部,倒是有情有義的。在產業高新科技化的今天裡,有情有義,付出的代價就是企業人才庫和人力結構,跟不上時代的腳步。
小沈雖然摳門,但他對於自個兒「信奉」的價值觀,卻很願意慷慨解囊。他是第一個贊助凌峰到大陸製作電視節目「八千里路雲和月」的「企業家」。迄今為止,「八千里路雲和月」仍然是同類型電視節目的翹楚,對日後介紹大陸風土人情、文化旅遊的節目,影響極深。
多年來,小沈為紀念先翁成立的沈春池文教基金會,推動兩岸傳統與創新文化交流,不遺餘力,也曾慷慨贊助全台第一個獎勵兩岸新聞和評論的「中國精神新聞獎」。2017年,基金會啟動「搶救遷臺歷史記憶庫」計畫,尋訪遷臺一代、二代人物及早期遷臺的閩、客後代,拍攝真實經驗的口述歷史影像紀錄,更具有深遠的意義。
小氣摳門,卻能長期專注傳承中華文化和搶救台灣歷史記憶庫的小沈,或許,有著你我不知的雙重人格?而像他這樣鍾情於中華文化、兩岸交流的人,會「折節結納」自詡深綠的政客,也很難讓人相信。
小沈自承,讀書不多,不知道是不是這個原因,京華城籌建之初,他的決策,總給人好高鶩遠之感。工程專家、業內好友和幕僚的力勸,也抵不過他的乾綱獨斷。最終,京華城以台灣(甚至是亞太地區)第一座圓球形建築物的姿態,轟然問世,卻也因為獨特的造型,京華城開幕的那一天,就注定了它無法盈利的命運!
96、97年,政府開放電信市場,威京集團和中工曾經想要涉足集群通信(Trunk Radio),最終,也因為集團內缺少通信人才,計畫胎死腹中。過去2、30年來,威京集團轉型不成,領導者不夠大氣,多少有關。
聊完了我所認識的小沈,回頭說說小沈與京華案吧。
我的第一個疑問是,像小沈這麼小氣摳門的人,怎會願意掏出1500萬賄賂柯P?檢方「認證」,小沈在集團內找了7個人頭,捐給民眾黨210萬政治獻金,既然知道政治獻金可以用人頭,集團內,人頭濟濟,何不用人頭政治獻金1500萬?
檢方指小沈在某時某地拿了1500萬給柯P。像小沈這樣信不過「他人」的人,真要幹這檔子事,肯定是親力親為,也會確認對方親力親為。換言之,小沈會見柯P,兩人密商,應無第三人在場,檢方何以知悉?
再說,1500萬現金是甚麼概念?七旬老翁如小沈者,豈能用布袋裝著1500萬新台幣面交柯P?陳明文遺失在高鐵上的300萬尚且要用行李箱裝著,1500萬好歹也須用登機行李箱裝載。怎麼說,小沈也是一號人物,拖著登機行李箱出入市府大樓或其他「可疑」地址,竟然無人察覺?就連遍佈台北街頭的監視器,也抓不到他的身影?
最令人不解的是,1500萬加210萬,合計1710萬,就想換得鼎越公司121億的超額利潤?天底下有這樣「不對等的對價關係」?有這樣節制的貪官和不明行情的企業家兼行賄者?
政商勾搭,一定有中間牽線的人。用1500萬換來121億的利潤?這樣的算盤,牽線人怎能說出口?又怎能不想在居間咬上一口大餅?1500萬肯定是不夠分配的!
猶記當年,小沈標下唐榮鐵工廠,計畫興建大型購物中心,卻因都市計畫相關法規的閉塞落伍,很久都拿不到建築許可。後來,市府提出變更唐榮鐵工廠地目的條件,要求小沈捐出部分土地,出資捐建公園綠地和一棟大樓,一樓作為復盛里的里民活動中心,二樓以上是台北偶戲館,美其名曰回饋社區。
此事,小沈心不甘情不願,頗有怨言,總覺市政府吃他的豆腐,虧欠於他。京華城啟用後,虧損連年,或許,小沈心中怨氣更深吧?京華城打掉重建,小沈心理上應該很難接受讓市府再吃他一次豆腐!又怎會心甘情願地捐獻或行賄呢?
此外,檢方認為,小沈賄賂應曉薇5250萬,意圖透過應曉薇對市府官員施壓。這事也很蹊蹺。
蹊蹺之一,像小沈這麼小氣摳門,怎會捨得拿5250萬給應曉薇?就算應曉薇是白手套,像小沈這樣自我中心、連枕邊人都不見得信得過的人,怎可能把5250萬的鉅款給一個「外人」應曉薇?
蹊蹺之二。小沈書讀得不多,卻並不傻,政商兩界打滾多年,豈有不知市議會不是應曉薇說了算的道理?豈有不知都市計畫委員會也不是應曉薇說了算的道理?與其送應曉薇5250萬,何不乾脆政治獻金市議會藍綠黨團5250萬?藍綠政治人物多精明,團結力量大,也懂得拿捏分寸。
蹊蹺三。照檢方說法,不論小沈行賄柯P 1500萬還是1710萬,既然都能打動有權蓋章的頭頭了,幹嘛還要打點小囉?
蹊蹺四。如果應曉薇受命打點市議會和各局處級幹部,不知檢方是否查到了金流流向?還是應曉薇悶聲不響吃了獨食?
12月29日晚間北院重開羈押庭,沈慶京改以1億元交保。媒體的報導,引述檢方的說法,列舉小沈未被收押前,今年6月到8間曾多次與同案被告、證人間有串證行為,並懷疑小沈有逃亡海外之虞。指「今年1到8月小沈出境高達31次,去年出境35次,且在中港澳都有巨額資金流動,光2021年11、12月就有29億元匯往港澳,甚至搜索前就已透過秘書籌措保釋金,稱以自己身價至少要2億元以上」云云。
如果媒體引述檢方的說詞,基本無誤,檢方的「邏輯」也讓人百思不解。
其一,小沈去年出境35次,今年1到8月出境31次,他出境頻繁與京華案有關嗎?出境頻繁,就意味著他有逃亡之虞?真如檢方掌握的訊息,案發前的6月到8月,小沈就有串證行為,顯然,當時他已聽到風聲,既已收到風聲,那時為何不溜之大吉?還坐等檢調登門抓人?
其二,檢方說,3年前,小沈將29億鉅款匯往中港澳,3年前的海外匯款跟京華案有關嗎?是證據鏈上的一環嗎?如何勾稽兩者間關係?所謂行賄施壓柯市府,拉高京華城改建容積率一事,又是甚麼時候發生的事呢?
其三,小沈有能力將鉅款匯到中港澳,真要行賄,何不將賄款匯到受賄者在國外的戶頭呢?別說「海角七億」前例在先,台灣哪家企業沒能力在海外幫特定對象開戶呢?
其四,既然檢方「得知」,小沈自稱身價至少在2億以上,為何不乾脆一舉將保釋金提高為2億?
其五,檢方真以為那29億海外匯款有問題,是不是該用「洗錢防制法」來起訴涉案的關係人呢?
媒體報導,根據檢方調查,柯三度在市長室接見小沈,柯從未依「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進行登錄建檔。
印象中,這似乎是第一次檢方調查貪瀆案「帶出」涉案人未依「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進行登錄建檔。不過,真有貪瀆舞弊、圖利財團之心,哪一個高官會傻到按「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登錄某時某地和某人見面呢?
2008年,我在偶然的機遇下,出任由五大有線電視系統業者組成的「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理事長一職;恰逢馬英九上台執政,大力推動陽光法案,協會理事長面見NCC主委、副主委和委員,NCC都煞有其事地登錄建檔,還得有政風處人員在場聆聽紀錄。由於矯枉過正,即使業者從事正當的溝通工作,也搞得大夥兒心驚膽跳。其實,真正想要「歪哥」的業者和官員,又怎會傻到不避開這套形式主義呢?何況,社群媒體發達,私訊私約,豈不方便?
從2008到2022、23,從國民黨的馬政府到民進黨的蔡政府、賴政府,我不知道還有多少公務機關謹守這套「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的SOP?十多年來,貪腐弊案層出不窮,檢方又何曾查察過貪瀆官員接見那些「狗屁倒灶」的民間業者時,是否都曾調閱過他們的登錄檔案?為何「獨厚」柯P接見沈慶京有無登錄建檔?既然沒有登錄建檔,檢方從何得知?
拉拉雜雜,側寫我所認識的威京小沈(其實,以我和他的關係,我應該尊稱他一聲大哥,此處,為行文方便,直呼其名或威京小沈),無意為人辯護,只是,略略爬梳了小沈的「人格特質」與行事作風後,說實在的,我還真難相信檢方的故事呢!
作者為資深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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