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修正《憲法訴訟法》等3法,行政院表示窒礙難行,將尋求救濟。《憲訴法》三讀條文已於24日送達行政院,依法若要移請立法院覆議,期限為2025年1月2日。據了解,行政院確定趕在期限最後一天,也就是周四的行政院院會通過提出《憲訴法》的覆議。
另外,行政院目前尚未收到《財劃法》跟《選罷法》的修正條文。
行政院提出覆議案,立法院須於覆議案送達15日內作成決議;若適逢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7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15日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
覆議時,如果1/2以上的立法委員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長就必須接受該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