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31)日三讀通過《國土計畫法》修正部分條文,原定2025年4月30日將上路的《國土計畫法》,因「國土功能分區圖」公告的期限將展延6年,預計2031年一併公告分區圖,根據內政部指出,而目前僅剩下桃園市、南投縣及雲林縣尚未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報。
立院今日三讀通過修正國土計畫部分條文,而根據第45條指出,中央主管機關應於本法施行後二年內,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畫。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於全國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三年內,依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日期,一併公告實施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並於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十年內,依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日期,一併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前項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之日起,區域計畫法停止適用。
而據條文解釋,國土功能分區圖作業期程由原本4年改為10年,將再延長6年的時間,內政部30日則表示,全國已有19個縣市已提送國土功能分區圖,其中8縣市完成審議,桃園市、南投縣及雲林縣尚未提報。
法案三讀後,民進黨立委何欣純發言表示,修法後,國土功能分區圖作業期程延後6年實施,目的是要讓政府有更多時間,提出更完整的配套方案,也有更充裕的時間溝通對話,以保障農民的權益及國土保育。
國民黨立委徐欣瑩說,目前國人及農民對於國土計畫法仍有諸多疑慮,希望修法展延6年,政府能提出配套,讓國土計畫法不只是一部好的法律,也要顧及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