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中市警鑑於大型車發生交通事故的嚴重性,事故傷亡易引起社會各界關切,且中鹿公共汽車客運公司於今年共發生144件交通事故,為深化營業公車駕駛員交通安全觀念,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於(26)日派員前往該公共汽車客運公司,召集駕駛人員辦理交通安全教育講習,再次叮嚀與宣導交通安全。
搭乘公車是廣大市民鄉親的習慣,警方深入客運公司宣講及實體演練不遺餘力,與駕駛人「面對面」,提醒行經路口要有「指差確認」的觀念,先看路口車輛,再注意周邊行人,行經路口停讓行人、優先通行、安全第一。警方亦提醒行車視野輔助系統是大型車重要的行車安全設備,駕駛可以透過螢幕避免行車時的視野死角,若未依規定裝設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1萬2,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若無法正常運作,未於行車前改善,仍繼續行車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9,000以上1萬8,0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其參加臨時檢驗。請各位駕駛行車前務必檢查設備是否正常,保障大家交通安全。
另近日臺中公車於中清路下坡路段疑因煞車失靈自撞分隔島,造成車上乘客3人受傷,警方也特別向駕駛說明,大型車下坡使用低速檔,可預防煞車失靈,降低長下坡導致煞車過熱的機率,以免發生危險。
台中市113年1-11月大客車發生交通事故計875件,致人受傷有255件,其中公車交通事故計583件,致人受傷計193件,占大客車總交通事故之66.6%。警方將持續針對大型車超速、轉彎未依規定、闖紅燈等易肇事違規項目加強稽查取締,遏止違規發生,提升交通事故防制強度,以維護行車秩序及用路人行車安全。
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鄭鴻文非常重視行人交通安全,提醒「人本交通、停讓文化」,呼籲大型車駕駛朋友行至路口轉彎經過行人穿越道時,先暫停並進行指差確認,再安全通過。另外行駛中勿爭道、不搶快、不超速,下坡時使用低速檔,以避免交通事故發生,維護用路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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