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今天撤銷京華城案被告,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等4人交保裁定,並發回台北地院,下午3時開羈押庭。檢方認為,柯文哲應解釋收沈慶京這筆1500萬元用意,就算交保到1億元、附加佩戴電子腳鐐,也只能防逃,無法防範串供,故建請法官羈押禁見。
檢方也指出,柯文哲具政治身份與政治因素考量,撇開這些,從客觀事實來說,某位政黨主席個人帳戶、政黨帳戶或選舉經費帳目不清,又成立公司、協會、基金會,跟財團密切往來,相信2014年的柯文哲,也必定認為其中有貪汙。
檢方稱,京華城改建案,是沈慶京一直以來願望。從朱亞虎證稱所知,沈去市府拜會柯文哲,目的是關說京華城案。然而,彭振聲也認罪,指控柯文哲同意給京華城額外20%容積率獎勵,這算是違法行政,當時北市都委會至少3位委員也反對,柯文哲頻繁與沈慶京碰面,說只和沈慶京閒聊,實在很難令人採信。
除此之外,檢方說明,從「橘子」許芷瑜被查扣手機內,可見許芷瑜不僅是柯文哲隨行秘書、處理財務核心幕僚,更穿針引線負責聯絡柯文哲與沈慶京碰面,許多重要的關鍵行程,只能有許芷瑜陪同。許芷瑜還曾提醒柯文哲,在媒體報導風口上,別再跟沈慶京碰面。還爆料「橘子」幫柯申辦手機,讓柯以化名「羅廷暐」與律師鄭深元聯絡,柯如果交保有高度串證可能,無法以羈押外的處分防止串供。
檢方多次重申,檢方舉證算合理、不至於過度解讀證據,但全案未來審理時最大風險就是「勾串滅證」,而就算交保到1億元、附加佩戴電子腳鐐,也只能防逃,無法防範串供,加上案子許多共犯與證人,遍及柯文哲圈子,根本無法完全禁止。
檢方也指出,交保中裁定附加允許「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所必要接觸」,這部分的定義模糊難切割,趟若柯文哲與妻子陳佩琪討論家用開銷,但此案就跟柯文哲個人帳戶金流有關,難保柯文哲不會利用例外狀況趁機串供。
最後,檢方請求合議庭注意「法院無舉證責任,但法院有發現真實義務」,必要時,可依職權調查證據,也告知合議庭仍應避免被告或任何人影響證人,尤其此案仍有勾串高度可能性,柯對其他被告、證人響力,高於另3名在押被告,故建請法官繼續羈押禁見。(責任編輯:許雅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