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國立故宮博物院」評估在中國申請「台北故宮」商標的可行性,引發國民黨立法委員黃健豪不滿,他今(28)日質疑政府自我矮化迎合對岸盜版商,並呼籲故宮博物院,應立即停止以「台北故宮」申請商標。
黃健豪表示,故宮因為長期被對岸廠商盜版,居然異想天開想註冊「台北故宮」商標,以為這樣可以解決盜版問題,殊不知這不但無法解決盜版行徑,更是官方向對岸自我矮化的巨大錯誤行為。
「對岸廠商以台北故宮名稱盜版販售,故宮怎麼會認同對岸廠商的矮化名稱與做法,並且要以這名稱到對岸註冊?」黃健豪說,先不論是否能順利註冊成功,萬一對岸順利接受「台北故宮」名稱註冊,並且以此宣傳故宮自我矮化為地方政府的行徑,難道是民進黨政府同意一國兩制的做法?
「陸委會是已經被執政團隊閹割了嗎?」黃健豪指出,故宮於今年7月拜會陸委會詢問意見,陸委會即表示以台北故宮恐有自我矮化的疑慮,但是故宮卻置若罔聞,在7月花公帑找律師研究以台北故宮申請,置陸委會的專業意見完全不顧。
黃健豪認為,故宮到12月還在找律師、專家學者開會談台北故宮,顯示故宮鐵了心,就是要以台北故宮名義申請商標。他問,到底是總統賴清德還是行政院長卓榮泰的指示?或是故宮院長一意孤行,要以自我矮化來打開對岸市場?
黃健豪說,這就好像盜版商取個山寨名稱,結果正版商去配合盜版,以為這樣就能解決盜版、消費者就能分清楚?試問,哪個名牌業者會自降格局改名配合盜版商?
黃健豪要求故宮立刻停止以「台北故宮」申請商標,並將委請律師與專家學者的費用羅列清楚,讓國人知道用納稅錢自我矮化的費用花了多少。他表示,後續也將在預算協商時提案刪除這些費用,以為警惕。
故宮回應有關「台北故宮」商標的最新決策,說明該名稱並非取代「國立故宮博物院」的正式名稱,而是為阻止第三方濫用或冒用該院名義,以維護權益;近年來,中國地區廠商多次以「台北故宮」名義銷售未經授權商品,造成負面影響,因此該院評估在中國申請「台北故宮」商標的可行性,以減少司法救濟舉證難度及遏止侵權行為。
故宮也就此事諮詢陸委會,陸委會建議需審慎評估申請「台北故宮」商標的政治因素及實務可行性,避免因去除「國立」兩字而導致自我矮化或引發誤解,建議仍以完整全銜註冊商標。
故宮強調,目前該案尚處於研議階段,該院已於113年12月12日召開專家學者諮詢會,針對律師事務所提交的效益評估報告進行討論,會議紀錄正在整理中,未來將繼續諮詢相關專家意見。
照片來源:黃健豪國會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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