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說一件之前民進黨完全執政八年,應該改卻還一直沒有改的事。
1935年11月22日台灣人第一次參與選舉,這是日本時代台灣總督府舉辦的第一回市會及街庄協議會員選舉,當時的投票時間是上午7點到下午6點,總共有11小時。現在日本和美國的投票時間是上午7點到晚上8點,有13小時;台灣的投票時間是上午8點到下午4點,只有8小時。
台灣有很多人因為種種原因,投票日必須工作者,或是離家有距離交通趕不上而無法或來不及投票,然而這些選民的投票權利,不應該被剝奪。之前八年民進黨完全執政,卻是連投票時間都沒有修正為和一般民主國家一樣,一直維持只有短短八個小時。
筆者曾於2014和2015年在國會裡質詢過中選會關於延長投票時間,他們回應都是:如果上午7點就開始投票,選務人員會來不及,因為他們要更早準備,尤其是在冬天,他們必須更早起來準備不及;若是投票時間延長至晚上6點或7點,開票會到太晚....云云的理由。這樣的回應是在馬政府時代的中選會。答案真的讓人啼笑皆非!這樣公僕想想的不是讓更多選民可以或是方便行使他們應有的權利,而是自己無法太早起床準備。
2025年即將到來,十年後看到國會議員們又是為了修改選罷法打成一團。但沒有看到有任何一位民進黨立委跟筆者一樣,要求賴政府應該延長投票時間。過去蔡政府完全執政,新增的數位部年花數百億元都浩浩蕩蕩成立了!有改進開票和記票工作嗎?沒有!為何投票時間仍還只有8小時,只有當天放假的軍公教族群最方便投票,基層勞工和攤商老闆必須上班根本來不及,政府有全面著想嗎?
退萬步言,我們現在的投票時間居然比90年前台灣人第一次投票時間還短3小時!當時也是冬天,怎麼日本時代的選務人員準備來得及,中華民國的選務人員要睡大頭覺嗎?政府若連台灣全民的投票權利都保障不了,成天談性別人權,談國際兩公約,談外勞人權,不可笑嗎?有投票權的台灣人的人權不在乎?
[caption id="attachment_83074" align="alignnone" width="720"] 賀錦麗選前造勢,主張推動綠色經濟和強化社會公平。圖/X畫面[/caption]延長投票時間才能讓基層民眾在上班前或是下班後,還能投到票,是保障人民的投票權,這是從基層爬上來到執政黨的民進黨,應該去好好執行的政策。難道怕公務員因為工作而反彈嗎?那農民、勞工必須工作而無法投票就不反彈嗎?政府的施政應該要方方面面,過去國民黨獨厚軍公教有其歷史和族群因素,如今時代已不同,為了公平,當其在野時所質疑或是反對的事,在朝時該改革就要堅持改革!
台灣投票時間只到下午4點是國民黨訂下來的,但並不是不能改。我以為民進黨從基層起家,應該更瞭解基層的作息和需要。選舉時間和投票方式非常需要改革,在民進黨完全執政時都未能修改,沒有盡可能讓更多人民來行使四年一次的權利並且與時俱進,該打屁股!
還有投票方式讓國民黨仍有機會綁住樁腳類似作票算數,蓋右眼、蓋眉毛、蓋右耳、蓋嘴巴.....通通算有效票?拿到錢的樁腳通通在開票的時候站在第一排,在算花了多少錢開出多少票!幾十年了,民進黨是不知情,還是想要有樣學樣?是不知道怎麼改還是不想改?選民都在看!期待民進黨加油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