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三讀通過《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表示,他相當重視這部法案,如同孩子一般,從提案階段,研究歷次立法院公聽會專家學者意見,再參酌政府及學界各次研討會資料,輔以過往偵查經驗,終於產出自己版本,並加上附帶決議,要求法務部盡速提出行政指導原則及研議私部門的可行性,為的就是要建立完善的揭弊制度,保護不畏強權、勇於揭露不法的吹哨者。
吳宗憲說,感謝各界支持,讓法案順利通過,這不只是對揭弊者的保護,更是一種宣示:正義雖然會遲到,但終將到來。
吳宗憲指出,除了公部門外,優先納入國營事業及受政府控制之事業、團體或機構,是因與國民生活高度相關,卻免受立法院監督,在陽光照不進的地方,陋習叢生,甚至酬庸,貪腐情形日益嚴重。這些隱身在後的「類貪官們」掏空的是國家,坑殺的是納稅人的血汗錢。
吳宗憲表示,近年來,政府轉投資企業的弊案頻傳,包括台鹽、台綠的綠能弊案,這些缺乏國會監督的地方,連董事長都一度跑路,一連串綠能蟑螂橫行,政府假投資之名,放任轉投資事業中飽私囊,人民的納稅錢被政客拿去恣意投資,縱使檢調廉啟動偵查,但從查扣不法金額顯示,油水早被吃乾抹淨,為時已晚。
吳宗憲認為,提供足夠的生計保障,以鼓勵內部人主動提供資訊,就像投放防腐劑在陽光照不進去的角落,讓不法事證能更有效被保存,讓弊案能更早見光,發揮警示作用,防杜弊端發生,甚至減少損害擴大。
吳宗憲續指,每一分納稅錢都是人民的辛苦錢,這些政府轉投資企業不該成為某些人徇私獲利的小金庫,更不能作為任何貪官或集團的提款機,相信該法的施行,不僅能保護揭弊者,透過建立防弊機制也能讓政府更透明,進而普惠社會上的每一個人。
至於其他民間企業,吳宗憲表示,他也有提案要求法務部須會同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儘速提出行政指導原則,以供各級產業依循,並於該法施行後3年內,審酌公部門的施行狀況,提出適用私部門的修法評估,且須解決惡意商業競爭、經營成本上升等弊端,並降低對我國經濟的衝擊,保護民間企業的經營與發展,進而周全我國的公益揭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