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地方檢察署今日(26日)偵結針對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的調查,根據臺北地方檢察署新聞稿內容指出,其在擔任臺北市長期間涉嫌圖利京華城案,並在競選總統期間涉及政治獻金的不法操作。檢方指控,柯文哲涉嫌收受賄款 1,710萬元、侵占政治獻金 6,834萬6,790元,以及挪用眾望基金會資金 827萬元,涉案金額合計高達 9,371萬餘元新台幣。
▲柯文哲卷入重貪污案,涉案金額達9371萬,面臨收賄與圖利等指控。(圖/翻攝自柯文哲臉書)
檢方認定,柯文哲的行為已構成收賄罪、圖利罪、公益侵占罪及背信罪等4項罪名,因而對其提出起訴,並建請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8年6月,同時褫奪公權10年。
涉案細節曝光
根據檢方調查,柯文哲在任內為京華城開發案提供容積獎勵,涉嫌利用職權圖利特定對象;而在競選總統期間,挪用政治獻金、基金會資金等行為,均屬於重大違法情事。檢方指出,相關款項的流向已經掌握,並列為主要犯罪證據。
▲柯文哲遭檢方依四大罪名起訴,求刑28年6月。(圖/翻攝自柯文哲臉書)
京華城容積獎勵案 涉重大貪污
檢方指控,柯文哲任市長期間,涉嫌違法批准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明知該申請內容違反都市更新相關法規,仍以「護航」方式推動,最終使鼎越公司獲得超過121億台幣的不法利益。
涉案主要人物包括:
- 柯文哲:涉嫌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及圖利罪。
- 李文宗:涉違背職務收賄罪。
- 彭振聲、黃景茂、劭琇珮:涉圖利罪。
- 應曉薇:涉收受賄賂及洗錢罪。
- 吳順民:涉收受賄賂罪。
- 沈慶京:涉圖利、行賄及違背職務罪。
- 張志澄:涉行賄罪。
此外,2名涉案人朱虎與陳源獲緩起訴,需分別支付330萬及120萬台幣作為緩起訴條件。
政治獻金公益侵占與背信案
在另一案件中,檢方指控柯文哲及其相關人員挪用政治獻金及公益基金,用於私人競選用途:
- 公益侵占罪:柯文哲、李文宗、李文娟涉嫌挪用政治獻金,遭提起公訴。
- 背信罪:柯文哲、李文宗挪用「眾望基金會」資金支付競選總部人員薪資。
偽造政治獻金報表案
檢方指出,端木正涉嫌偽造政治獻金報表,違反刑法文書登載不實罪,遭起訴;李文娟與其他2人因證據不足未遭起訴。
此案為台灣近年少見的高層政治人物重大貪腐案件,引發各界高度關注。檢方表示,本案不僅涉及巨額金錢往來,更牽涉政黨運作透明度及政治倫理問題。未來審理過程與判決結果,將對台灣的司法公信力與民主發展產生深遠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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