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113年12月19日17時許,大雅分局頭家派出所警員吳亞哲擔服值班勤務時,見一名女子攜女童站在派出所門前查看,遂上前關心。
陳女(73年次)表示女兒目前就讀國小一年級,當日未經同意,便隨手拿取媽媽的鉛筆盒帶到學校,希望警方可以告誡女童,偷竊是不對的行為,吳員見女童不知所措的樣子相當不捨,耐心地詢問並了解女童的想法,再充分說明未經同意拿取別人的東西,就叫做「偷」,是不對的、不被接受的、不誠實的行為,教導所有權的概念,以及理解東西被偷的人的感受,並建議陳女以正增強的方式來教導女童,而不是以「警察叔叔會把你抓走哦!」這樣的負增強來教育孩童。
頭家派出所所長許棋舜表示,法治教育應從小開始紮根,父母也應該負起教育小孩的責任,讓其能夠在正確觀念的環境下成長,警方也會持續透過社區治安座談會或學校等機關團體場合宣導法治教育的重要性,警民共同為國家未來的棟樑灌溉正確的法治教育,讓法治教育的重要性能夠持續向下扎根,建立一個人人守法且能夠安心生活的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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