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氣寒冷,許多機車族在路上行駛時,即使穿著羽絨衣仍感到冷風刺骨。有網友在臉書社團「高雄大小事」貼出行車紀錄器畫面,指出一名女騎士因天冷將左手放進外套口袋取暖,全程以右手騎車長達3.3公里,從鳥松區圓山路轉澄清路,一路騎到苓雅區行仁路路口。
該名女騎士不僅單手騎車,還有未打方向燈、左右飄移車道、闖紅燈、超越停止線等多項交通違規行為。原PO表示已對女騎士危險騎車的行為提出檢舉,並提醒用路人冬天應多加注意路上騎士的危險駕駛行為。
對此,高雄市交通大隊指出,雖然法條上未明文規定「單手騎車」屬於違規行為,但若因單手騎車導致行車不穩、左右搖晃或蛇行等危險情形,仍可依「危險駕駛」條款進行處罰,罰鍰從6000元至3萬6000元不等,須視騎士實際行車狀況而定。
警方表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可處1200至3600元罰鍰;闖紅燈可處1800元至5400元罰鍰;超越停止線可處900元至1800元罰鍰。若該名女騎士經查證屬實,累計的罰鍰恐怕會超過上萬元。
對於機車族冬天騎車時的禦寒對策,警方呼籲民眾可多穿保暖衣物或戴上防風手套,切勿為了取暖而將手放入衣物導致單手騎車,以免發生危險或遭人檢舉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