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口腔健康司擬推動《檳榔健康危害防制法》草案,對檳榔加嚴管制,未來販售檳榔需登錄核准並配合檢驗,且未成年人及孕婦也不得嚼食。此外,該法將比照《菸害防制法》,規範各級學校、醫療機構、車站、圖書館、社會教育機構、大眾運輸工具等6大場所全面禁止。衛福部指出,預告期至明年2月,將力拚下個會期送進立法院。
根據衛福部統計,國內每年有超過8000人罹患口腔癌,其中,9成患者有長期嚼食檳榔習慣,但檳榔不屬於食品,不受《食品安全管理法》規範,導致過去都無法可管。
衛福部這次預告《檳榔健康危害防制法》草案,將比照《菸害防制法》規定,明訂學校、學校、醫療機構、車站、圖書館、社會教育機構、大眾運輸工具等6大場所全面禁止禁止嚼食檳榔,違者可罰新台幣2000元至1萬元。
此外,考量孕婦嚼食檳榔會增加2倍至3倍早產和流產機率,檳榔鹼也會影響胎兒發展,加上參考《兒少法》相關規定,《檳榔健康危害防制法》也規範,未成年人及孕婦禁止嚼食檳榔,若違法可罰新台幣1萬元至25萬元罰鍰。
不過,針對原住民族傳統祭儀活動,草案也提供文化例外條款,允許檳榔作為祭典使用,但衛福部提醒,該例外條款僅適用於文化需求,不得作為一般性使用的藉口,仍呼籲國人珍惜健康。(責任編輯:許雅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