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國人赴海外只要超過半年就能辦理健保停保,造成「回台爽用健保」的爭議事件層出不窮,如今這項制度確定廢止,衛福部自今天(23日)起取消停復保,並增訂過渡條款,12月22日以前已辦理停保者,當次停保持續有效至返國當天即復保,且復保後不再辦理停保,未來這些人都必須持續繳費,回台才能使用健保。
過去健保的「停復保制度」,讓旅外的台灣人只要出國超過6個月就可辦理停保,只要回國之後再復保就好,衛福部如今刪除《全民健康保險法實施細則》停復保規定,也就是說,今後不論台人是出國工作、留學、或是旅外僑民,只要仍設有戶籍,就就必須持續繳保費,才能繼續使用健保。不過出國期間,可藉視訊診療取得慢性病處方箋。
根據健保署統計,目前停保有效者約有21萬人,此政策上路後,預估健保費收入每年可增加新台幣23億元,住在國外的民眾可優先選擇以存款帳戶轉帳或信用卡自動扣繳,也可以申請電子繳款單,收到後再選擇以信用卡、活期帳戶或行動支付等多元方式繳費。
據了解,此次政策起因為一名旅居國外的民眾,每年僅在農曆春節時返台陪伴父親又馬上出境,卻未依當時的規定辦理停復保,後續遭追討保費時不滿,向大法官聲請釋憲,憲法法庭認為《健保法》中相關施行細則規定並沒有法律明確授權,因此判定相關條文自判決公布後2年失效。如今該判決期滿,衛福部因此將健保回歸強制納保源則,廢除停復保制度。(責任編輯:呂品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