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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專論】民主衰敗:民進黨想造成政治動盪?

臺灣郵報/梅花新聞網 2024.12.23 03:05

立法院會20日表決選罷法等修正案,朝野立委爆發激烈衝突。圖/中央社

徐君寶/翻轉教育與行動學習學會特約研究員

立法院朝野政黨為修正《選舉罷免法》、《中央與地方財政收支劃分法》、《憲法訴訟法》發生嚴重肢體衝突,最終此3法三讀通過。但賴清德總統、卓榮泰行政院長,都表示完全不同意的批評,可以確定的是府院都將採取一切可能的救濟手段。究竟賴總統所言對不對?執政黨能採取什麼行動?又這些救濟手段是否有正當性(legitimacy)? 

立法程序完備就具有民主性、正當性

第一,賴總統認為上述修法沒有得到充分討論、違反民意、資源分配不公平、侵害司法權。其實,說立法院有沒有充分討論,就是一種借口而已,誰才能決定法案有充分討論?法案贊成者當然希望儘速通過,反對者都會說沒有充分討論,最好永遠停在討論階段法案不過。立法機關都規定有立法程序,即提案、一讀會後交付委員會審查、院會三讀會,只要立法過程沒有違反議事程序和規則,就是代議政治的民主精神。民進黨立委沒有辦法挑出立法程序不合規則處,最後經過表決多數通過的法案,就具有合法性、正當性;所謂的「沒有充分討論」,凸顯出民進黨「輸不起」準備「掀桌」,這才是典型的「反民主」。

第二,賴認為前述三項法律「違反民意」,法案經過立法院多數同意而通過,不正是多數民意的表現嗎?民主國家的國會是「數人頭」的地方,不是原始自然社會的「打破頭」,少數意見固然要被尊重,但如果少數的意見要凌駕於多數之上,那才是反民主。全世界在21世紀因爲政客討好民眾,利用民粹主義綁架民主,發生很多國家有著「民主倒退」的現象。民進黨在立法院是少數,只能和多數政黨協商、溝通及交換而獲得支持,如此才是民主政治常軌。此次三法修正就是「數人頭」(舉手表決)的民主原則;反之,民進黨動員「青鳥」群眾,正是利用民粹反民主,也是政治學者憂心的「民主倒退」現象。 

借財劃法修正,政府有必要詳細說明中央與地方的一本帳

第三,有關《中央與地方財政收支劃分法》(簡稱「財劃法」)的修正,原本就是民進黨長期主張要快點修正的法律,尤其在六個直轄市形成後,民進黨喊得更響,如今執政了,怎麼就換了腦袋?其實《財劃法》就是各級政府怎麼分配政府資源,本來就是一本很不好搞懂的帳;在新北市、桃園市升格直轄市,台中市、台南市及高雄市等由縣市合併成直轄市時,當時是藍營執政,任務編組的「改制委員會」就曾決議:政府應儘速修正《財劃法》,各界也屢有討論。民進黨現在「當家」,覺得現下的修正窒礙難行,不妨把中央與地方的分大餅遊戲,趁機說清楚、講明白,爭取老百性的支持,給在野黨壓力,甚至可以發動公民投票「複決」財劃法,才是對在野反制的正途,何需急著用「資源分配不公」的大帽子扣在在野黨頭上?

釋憲不採嚴格程序才是毀憲亂政

第四,對於憲法法庭釋憲判決的法定人數,原來沒有憲法法庭時,大法官釋憲就是採總數的三分之二,此因釋憲乃大事,採用特別多數(如2/3、3/4、4/5)就是為了嚴謹過程,這才是民主政治的ABC 好嗎?至於說到侵害司法權更是笑話,完全不懂民主政治的分權原理。如果賴總統是對的,那司法院組織法、考試院組織法及監察院組織法都是立法院通過的,那豈不是立法院早就侵害了司法權、考試權及監察權呢?

總之,到目前為止,外界還不知道執政黨對三法的通過,要不顧一切採取什麼救濟方法。但設若要和國會改革等五法相同採大法官釋憲,那才更是侵害立法權及反民主做法。試問大法官釋憲判決和自己職權行使有關的《憲法訴訟法》修正案,不正是「球員兼裁判」,才有違憲之虞!

事實上我們的憲法增修條文對立法院權力就設有行政院可以進行覆議的制衡機制;並且在覆議失敗後,行政院長除了辭職外,更可以呈請總統解散立院,進行改選。民進黨如果不服輸,要賭點大的,準備解散、改選立委,而成為立院多數黨,也許會帶給台灣政治動盪,但仍然是合憲的途徑,也才符合民主原則!

※以上言論不代表梅花媒體集團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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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新聞網原始網址:【梅花專論】民主衰敗:民進黨想造成政治動盪?

原始新聞來源 【梅花專論】民主衰敗:民進黨想造成政治動盪? 臺灣郵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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