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案」,下周將偵結起訴,原本民眾黨中央委員一致通過,讓黨主席柯文哲「請假到2025年2月28號」。但日前傳出柯文哲在16日向台北地院遞狀「聲請解除通信禁令,希望能以合法方式正式請辭黨主席」,今(20日)北院證實此事,並且已經裁准。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入「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案」,自今年9月5日起被羈押禁見迄今,此期間法官裁定他禁止通信、接見,但16日時柯文哲向台北地院遞狀「聲請解除通信禁令」,原因為希望能「以合法方式正式請辭黨主席、寄辭職信給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今(20日)台北地院裁准,並證實裁定主文是「柯文哲如附件所示之聲明,得交付台灣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
北院裁定指出,柯文哲所擬具台灣民眾黨黨主席辭職聲明,經審酌其內容「並未與其所涉犯貪汙治罪制條例犯罪嫌疑相關,純是該黨一般黨務運作事宜」且無勾串共犯或證人、湮滅證據之虞,不妨礙羈押柯文哲並禁止其接見通信之目的,且不影響偵查不公開,則柯文哲的聲請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此外,據台灣民眾黨網頁下載的《台灣民眾黨黨章》第三章第二節第十六條規定,僅規定黨主席請辭後處理方式,並未明定黨主席請辭程式;依法理來說,應以請辭意思表示到達,即生辭職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