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政治獻金假帳案偵查接近尾聲,調查局北機站追查發現,民眾黨利用「網紅帶貨」手法向選民募款,再從中抽佣分潤,抽佣的錢則來自政治獻金。北檢昨天(17日)傳喚民眾黨秘書長許甫、立院黨團辦公室主任陳智菡、發言人吳怡萱,以及台北市議員「學姊」黃瀞瑩等人協助調查,但4人恐因涉違反《政治獻金法》,由證人轉為被告。
據《聯合報》報導,民眾黨為籌措柯文哲競選總統時的政治獻金,採用「網紅帶貨」的募資手法,利用自帶流量的柯文哲、黃瀞瑩、陳智菡等人,吸引選民捐贈政治獻金,選民捐款後則會收到折扣碼,可用來購買KP棒球帽、帽T等競選小物。
不過《政黨法》第19條第4點規定,政黨為宣揚理念或從事活動宣傳所發行的出版品、宣傳品銷售或其權利授與、讓與所得之收入,須給政黨使用。因此這些分潤費用,必須造冊、列管與申報,無法進入私人口袋,因此黃瀞瑩、陳智菡等4人的行為恐已違法。
北檢為釐清柯文哲黨內財務運作金流分配等細節,昨指揮調查局北機站約談許甫、陳智菡、吳怡萱、黃瀞瑩,以及木可公司的何璦廷、李婉萱等6人,訊後各自前往北檢複訊。陳智菡複訊後受訪表示,被約談是為了幫助檢調釐清,「政治獻金跟競選小物是不一樣的東西」。
報導指出,其實檢調早已釐清金流,也掌握相關事證,昨天才會展開大規模約談,雖然4人最後是以證人身分請回,但未來恐轉列被告,全案最快下周就會偵結起訴。(責任編輯:呂品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