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養寵物風潮興盛,國內家犬家貓飼養數都有明顯增長,其中又以家貓成長幅度最高,農業部提醒,自明年元旦起貓咪將納入應辦理登記之寵物,飼主須為貓辦理寵物登記並植入晶片,1年緩衝期後若仍未進行,115年起將依法開罰。
考量近年國內家貓數量逐年增加,農業部在今年9月預告《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將「公告指定犬為應辦理登記之寵物」修正為「指定犬貓為應辦理登記之寵物」,規定自中華民國114年1月1日起生效,但仍給予貓飼主1年緩衝期,為愛貓辦理寵物登記並植入晶片。
根據規定,若飼主至115年1月1日起仍未依規定為貓辦理寵物登記並植入晶片,將依違反動保法開罰,處以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並要求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
農業署指出,若有先植入晶片並辦理寵物登記的家貓不慎走失,在拾獲掃描晶片後即可馬上通知飼主領回,能有效提高走失貓隻尋回機會,呼籲家中有尚未完成寵物登記家犬貓者,應儘速攜帶犬貓至各縣市動保主管機關或各地寵物登記站辦理晶片植入及寵物登記,後續即可至飼主專區查看名下所有犬貓寵物身分證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