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小玉」朱玉宸過去接受網友匯款,客製化台灣女性名人換臉性影片,數位網紅、政治人物都受害,小玉也藉此海撈超過1200萬元。小玉今年5月遭判刑5年入監執行,另有6名受害者提出民事訴訟,求償500萬元;高等法院審理後,判小玉共須賠185萬元,可上訴。
小玉換臉A片劣行於2020年底曝光,刑事方面,最高法院於5月維持二審見解,小玉不得易科罰金之刑為5年定讞,得易科罰金之刑則是1年8個月,小玉刑訴期間,亦有被害人提出民事訴訟求償。
其中,有6名被害人主張,自己是擁有大量粉絲、具影響力的網紅,若是換臉性影片在網路流傳,會容易遭誤會有拍攝性影片,因此小玉行為已侵害名譽,請求小玉、莊姓助理須賠償500萬元。
高院認定,小玉2人確實需負賠償責任,但6女未提出有關身分、經歷、社會廣知程度等證明,因此根據小玉總上傳之換臉影片數量,衡量6女名譽受侵害的程度;6人分別被上傳3、4、3、5、11、10部影片,根據報稅所得資料,判賠20萬、20萬、20萬、25萬、50萬、50萬,總計185萬元。
此案源於檢警單位2020年底接獲多名被害人報案,指稱自己遭變臉成性影片女主角,導致聲譽嚴重受損,檢警追查發現,原來犯嫌就是小玉和莊姓助理,2人合作在社群成立「台灣網紅挖面」等粉絲團或群組,以註冊會員的方式,讓會員付費購買利用「深偽」AI技術合成的換臉性影片。
檢方2021年10月搜索小玉工作室與住家,帶回小玉、莊姓助理偵訊,全案2022年3月偵結,檢方認定共119人受害,包含鄭家純、龍龍、白癡公主、奎丁、蕾拉等女性藝人、網紅,包含部分女性政治人物也受害。檢方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加重誹謗、妨害風化等罪嫌,對2人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