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今(17日)針對考試院人事案的記名同意權投票,但過程中民眾黨立委黃珊珊卻「投錯票」,誤將柯麗鈴欄位的「同意」和「不同意」都蓋下去。稍早,民眾黨團對於黃珊珊的懲處決議也出爐了,將依《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組織規程》罰款新台幣5萬元、並暫停出席黨團會議2個月。
立法院今(17日)針對考試院人事案的記名同意權投票,針對此事民眾黨團上午也召開記者會,由總召黃國昌宣布立場「針對考委被提名人柯麗玲、伊萬.納威投下不同意票」。不料,在投票時民眾黨立委黃珊珊卻「投錯票」,把柯麗鈴欄位的「同意」和「不同意」都蓋下去。
黃珊珊也趕緊道歉,並向立法院長韓國瑜反映、詢問是否能補救,但依照規定無法抽換選票,因此仍依規投入票匭中。對此,總召黃國昌被媒體問及此事,只是「不發一語、面色凝重離開」;民眾黨立委陳昭姿則緩頰「黃珊珊絕對是無心之過,黨團會做適度懲處」。
稍早,民眾黨團也表示「全體成員均信任此次誤投之爭議屬於無心之過,且不影響最終結果」,但為了貫徹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之紀律、回應外界的疑慮,因此除了黃珊珊的其餘7位黨團成員「一致決議依《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組織規程》第二十四條之規定『罰款黃珊珊新台幣5萬元、自12月21日起暫停黃珊珊出席黨團會議二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