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5月21日,台中捷運爆出隨機砍人案,兇手為20歲、有精神相關病史、被高雄市列管的洪姓男子,此事件引起極大恐慌,也造成2名乘客血濺車廂、送醫救治。今(17日)台中地院再次開庭審理,聲稱「不想傷害人、會犯罪是因為曾被霸凌,但沒人發現」,甚至表示自己幾天前才在看守所吞16顆電池企圖輕生。
今(17日)台中地院再次開庭審理今年5月發生的「台中捷運隨機砍人案」,20歲的洪姓護專生(兇手)出庭時,先是反駁判決書內所述「犯案前曾在旅館以麥脆雞模擬殺人」一事,表示「只是要先測試刀子威力、不想傷害任何人」。更稱在進入車廂行兇前有吞84顆藥物、感覺輕飄飄的,因此「沒有要殺害或傷害任何人,這是真的」。
洪男稱自己會犯罪是因為「被霸凌都沒人看見」,因此才想犯一起「讓大家都看見的案子」,大家才會知道自己經歷了多少不公平的霸凌,「很生氣用錯方法,所以傷害到別人,但更氣為什麼霸凌過我的人,現在都一樣像沒事的人」,但仍要強調「我是很乖的小孩,人生做的錯事只有這一件」。
此外,當法官問到洪男「犯案前前輕生過幾次?」時;洪男稱自己自國小三年級起就不斷「想毀掉自己」,且上一次自殺是幾天前,「在看守所中吞16顆電池」直至昨天才出院。對於吞電池自殺一事,洪男表示一半原因是因為中捷案、另一半原因則是「真正的壞蛋沒有被抓,很生氣、很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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