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一名碩士學位的老師小明(化名)日前收到昔日學生小美(化名,已成年)遺書訊息,急忙驅車前往將對方載回小美的住處進行安撫,不料過程中他卻起了色心,將小美壓在沙發上強吻、摸胸,猥褻得逞,導致小美精神嚴重受創。彰化地院審理後,依強制猥褻罪判處小明7個月徒刑。 根據判決書指出,今年3月22日,小美因情緒低落而傳送「遺書」給昔日老師小明。小明當晚驅車前往,將小美載回租屋處勸說。不料勸說過程中,小明起了色心,將小美壓在沙發上,強吻了8次、襲胸2次。
小明還說出「其實你不漂亮,但你很有才華,我很喜歡你的才華」、「我與老婆很久沒有性生活了,需要有人做愛,你是我的性幻想對象」、「妳的嘴唇很軟,就像石膏那樣」等令人不齒的話語。
小美在出庭時表示,小明的行為令她感到非常噁心,講述犯案過程時一度崩潰痛哭。事件發生後,小美的精神狀況一直很差。某天在保健室時,小美從椅子上跌落,接著呈現「石化」般的症狀,面對外界關心都沒有反應,整整4個小時一動也不動,只是不斷地流淚。送醫後,醫生診斷小美可能是遭遇重大創傷而出現解離症狀。
針對指控,小明初時否認犯行,聲稱小美提告是想向他索取金錢。直到案件進入法院審理階段,小明才坦承犯行。
彰化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小明為了逞一己之慾,違反被害人意願強行猥褻,不尊重女方的性自主權,導致小美身心嚴重受創。
考量到小明犯後態度不佳,未能取得小美諒解、達成和解,依強制猥褻罪判處小明7個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