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服務20241213 17:30:22)
農業部農糧署為推動有機農業,積極促成各地方政府成立有機農業專區及促進區,透過集中政府資源,打造適合有機農業經營之環境,使有機農產品經營者可於專區及促進區安心從事有機農業生產,降低鄰田汙染等風險,不但可穩定提供全臺3,017所中小學校,計162萬名學生午餐所需有機食材,亦可上市各大通路供消費者選購。 擴大有機農業專區規模 廣納農友投入有機農業 農糧署表示,太康有機農業專區位於臺南市柳營區太康里,基地原為台灣糖業公司的種植甘蔗的生產地,農糧署輔導臺南市政府(時為臺南縣政府)於97年起開始規劃建設,於99年正式完工啓用,為全臺首座公設有機專區,專區總面積45公頃,經過數年的經營,目前種植作物多達50多項,園區進駐農友已滿額。
自108年有機農業促進法實施以來,我國有機農業大幅成長,太康有機農業專區穩定成長,惟受限土地供應不敷需求,且常有農友反映欲投入有機生產,但苦尋無地可耕,這樣的聲音,政府也聽到了,因此,臺南市政府在今年已向台糖公司新增承租原專區南側蔗作生產用地,面積約23公頃,農糧署現正輔導市府進行大地工程規劃,未來也將進一步協助進行整地、農水路、及灌排水設施改善,待完工後,將成為全國西部地區第二大的有機專區,供當地有心從事有機農業的農友進駐,有望滿足有機消費需求並提高經營效率。
有機農業專區資源共享 大農小農共好共存 農糧署進一步說明,為因應極端氣候,並提供全國消費者最安心優質的有機農產品,輔導農民設置溫網室設施(備),且積極推動冷鏈政策,輔導有機農產品經營者設置冷鏈系統,產地採收後直送真空預冷,理貨、秤重及包裝,全程低溫使有機蔬菜保存最新鮮狀態,打造從生產端至消費端的品質保證。而有機農業專區所設立之有機農產品冷鏈系統,可協助收購專區內小農生產之有機蔬菜,使小農可專注於生產優質有機蔬菜,免於擔憂有機農產品採收後之保存及通路問題,透過專區內資源共享,共同拓展有機產業,讓更多消費者可品嚐安全、新鮮又美味的有機農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