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13)日三讀通過由國民黨立委鄭天財(阿美族)、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泰雅族)提出的《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法》修正案。根據新法,原民會主任委員將改由山地與平地原住民輪流擔任,而原民會聘用的各族委員則改為無給職。對此,原民會嚴正聲明,指出修法嚴重傷害原住民族權益,並強調將研議報請覆議或聲請釋憲,以維護原住民族權利與發展。
原民會表示,山地與平地原住民區分源自殖民政權的不當分類,欠缺歷史正義合理性,在野黨罔顧族人尚無共識,在該會主委任命上強迫複製殖民遺緒,與原住民族主體性發展背道而馳,更違背憲法增修條文中「依民族意願保障民族權利」的精神。
原民會強調,首長任用應以專業適任為唯一考量,強制輪流擔任,不利進用人才,更忽視主委為政治任用,沒有固定任期,山平原輪流擔任的時間必然不均,何來公平可言。尤其此次修法不當限制行政院長的人事決定權,牴觸憲法第53條及大法官釋字第613號解釋所闡明的行政一體、責任政治及權力分立等原則,更是逾越立法機關對行政院人事決定權制衡的界線。
對於本次修法,藍綠持相反立場,民進黨立委伍麗華(魯凱族)則批評,這次修法已違背原住民族自決的精神,好不容易爭取到的原住民族權益,今天卻被戕害、自我閹割,這次充滿歧視及矮化的修法,是「歷史上最黑暗的一天」。
提案人鄭天財與高金素梅在法案三讀後受訪,高金素梅表示,這次修法是為了還給族群委員最乾淨的空間;鄭天財表示,未來族群委員不會去在乎有無薪水,會更加超然、更有各族群代表性及專業,國民黨團也提出附帶決議,讓原本一年新台幣2000多萬元的族群委員人事費,改為晉用公務人員,為原住民族服務。
原民會則批,三讀條文將現有16位聘用委員改為無給職,相當於減少原民會7%的員額,不僅大幅減損該會的服務量能,更是直接剝奪各族參與原住民族政策形成的主體權利,「對原住民族權利將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害」。針對人事費相關附帶決議,實際上不具法律效力,無法實質保障族人權益,此次修法對原住民族的傷害,已無法避免。
原民會強調,捍衛原住民族的權利與發展是其責任所在,修法嚴重違反憲政原則與族人意願,原民會將評估依憲法規定程序採取法律行動,以保障原住民族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