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梁姓男子原是國中理化老師,2021年10月間加入麥姓、劉姓主嫌的製毒集團,由梁男傳授製造毒品工法,檢警去年9月發動搜索,破獲藏身楊梅區民宅的製毒工廠,起出俗稱「喵喵」的3級毒品成品與半成品共約216公斤,市值逾千萬元;桃園地院審理時,梁男辯稱並未指導麥、劉2人製毒,但2人提出手機對話紀錄打臉梁男,法官認為梁男在本案中具有不可或缺的地位,今(13日)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分別判處梁、麥、劉3人7年9月、5年3月、3年11月有期徒刑。
2020年7月間,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破獲北部地區1處一粒眠原料「硝西泮」製毒工廠,警方追查發現,43歲的梁男涉嫌利用自己的專業化工知識,藏身幕後負責指導製毒師傅製毒;檢警追查長達2年多後,掌握麥男(48歲)、劉男(45歲)共組的製毒集團分工模式,是由梁男負責購買製毒所需的原料與器材設備並指導技術,由麥男、劉男負責製毒。
為了躲避警方查緝,麥男、劉男選擇在桃園市偏僻郊區的民宅製毒,還不時更換地點,去年9月19日上午10時許警持搜索票搜索,麥男聞訊欲從後門逃逸時被警方當場查獲,警方在現場起出相關製毒工具,共查扣第三、四級毒品即相關製毒設備,成品與半成品216公斤。
警方指出,若製成毒品上市,其市價粗估逾千萬元、可供50萬人吸食,檢方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製造毒品罪嫌將3人起訴,並建請法院聲押,桃園地院裁定3人收押至今。
桃園地院歷經年餘審理後今天宣判,被告麥姓男子共同犯製造第三級毒品而混合二種以上之毒品罪,處有期徒刑5年;又犯持有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3月。被告劉姓男子共同犯製造第三級毒品而混合二種以上之毒品罪,處有期徒刑3年11月。被告梁姓男子犯共同製造第三級毒品而混合二種以上之毒品罪,處有期徒刑7年9月。
法官認為,梁男始終辯供稱自己不知道麥男、劉男製毒,而他幫忙購買的製毒原料與器材設備,都是合法物品,但檢視3人的手機等證據,足以認定梁男確實知道對方製毒,也曾觀看製造的毒品成果後,幫忙解決化學反應相關問題,若非梁利用其有理化背景,為麥取得製造第三級毒品之原料及設備工具,麥根本無從本案之犯罪,梁在本案中具有不可或缺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