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服務20241209 15:03:42) 有關外來入侵種綠鬣蜥之移除,中央農業部林業保育署雖已於113年 11月22日邀集相關地方政府研商並訂定移除精進策略;農業部亦進一步於12月5日成立「綠鬣蜥移除應變小組」統籌指揮和跨機關分工協調,然外界仍有諸多訊息未符事實,特予說明澄清如下:
一、 林業保育署11月22日召集地方政府商討綠鬣蜥移除精進策略,主要在商討如何改善現有盲點以有效控制並移除綠鬣蜥,訂定之精進策略包括增加移除團隊及積極運用槍枝等高效工具;移除行動不能因年度交接而中斷;為避免移除團隊集中於提供較高移除費用之縣市,協調各縣市訂定一致之移除費用,僅依據專家意見針對具繁殖力之成年蜥蜴微幅提高移除單價,以更有效抑制綠鬣蜥族群成長,其餘單價並無調整,未有所謂「重賞」之情事。(本署11/22新聞稿《https://www.forest.gov.tw/ForestNews/0074996》)
二、 有關源頭管制,林業保育署早已於104年6月起禁止綠鬣蜥輸入,阻斷其輸入源頭;自109年9月起更進一步將綠鬣蜥公告為「有危害生態之虞非我國原生物種」,要求已飼養者辦理註記與登記,並禁止其再予繁殖。若飼養未登記或已登記卻私下繁殖者,將依《野生動物保育法》予以處罰。
三、 除林業保育署與地方政府共同強化移除行動外,農業部亦於12月5日成立綠鬣蜥防治應變小組,成員除林業保育署外,更從通報、移除、監測三大面向,納入生物多樣性研究所、農田水利署、農村水保署,農糧署、農業試驗所及農業改良場等農政機關與試驗單位,整合全部資源並依專業職掌與轄區明確分組分工,提升綠鬣蜥通報、監測與移除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