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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群巨頭侵門踏戶,政府怎麼辦?

銳傳媒/ 2024.12.04 09:28

社群巨頭侵門踏戶,政府怎麼辦?

 

國際社群資訊平台例如Meta、Google等巨頭大幅壓縮新聞媒體生存空間,以致當前台灣新聞產業陷入營運危機,甚而引發有違著作權的不公平競爭爭議。政府應該怎麼辦?新聞媒體又應如何爭取應有權益?

台大生物傳播系本週舉辦「傳播論壇」,邀講台灣聯大系統副校長蘇蘅,以其傳播與法律專業,剖析媒體與科技巨擘矛盾,在和博士師們共同探討台灣媒體永續之路。

台大生傳系主任黃麗君指出,當今社群媒體壟斷廣告收益,傳統媒體經營困境加劇,威脅新聞品質與監督功能。歐盟等相繼推動鄰接權和議價守則,反觀台灣立法進展緩慢,應加快改善媒體與平台的不公平競爭,以確保媒體的永續發展與社會監督功能不被削弱。

「究竟社群媒體的崛起是危機還是轉機?」數位平台巨頭近年憑大數據掌握廣告市場,奪走傳統媒體主要收益。國際知名傳播學者Victor Pickard 說:「過去廣告收入的商業模式已經崩潰。一旦這種模式崩潰,就沒有替代品。」隨著廣告收入急速萎縮,媒體裁員潮不斷擴大,新聞品質因資源短缺受到影響。華盛頓郵報統計,自社群媒體崛起以來,美國報業從業人數減少了77%。

國內的情況呢?根據林照真和王立達教授2022年統計分析,台灣媒體廣告收入下降九成,數位廣告收益卻增長六倍,形成巨大反差。

台灣媒體面臨的挑戰與全球相似,但在與平台議價的法令進展緩慢。蘇蘅指出,國際社群巨頭現在的行為類似小偷,若政府再不介入,即是強盜。傳播媒體則發出警告,若缺乏完善法制保障,媒體在平台壓迫下可能持續弱化,新聞業的公共價值與永續發展則面臨嚴峻挑戰。

「鄰接權(neighboring rights)」指「著作權的鄰居」,即保護表演人、錄音物製作人及廣播機構之權利。澳洲強制實行新聞議價守則,要求平台與媒體協商支付新聞內容費用;歐盟以版權法規範平台行為,加強媒體版權保護;加拿大通過《線上新聞法》,為媒體提供立法支持。

面對數位平台的壟斷,政府應立法保障媒體議價權益,並推動媒體數位化轉型。蘇蘅認為,無論採用競爭和著作權法或其他任何方法,都需要建立在相信政府和相關監管機構的前提,以確定誰受到保護、誰受益,以及如何決定未來走向,才能系統、有效和公平地運作。

綜合座談部份,蘇蘅和博士生們深入討論三大主題:一是傳統媒體如何在資訊多元化中維持公信力與獨特價值;二是社群媒體演算法正對公共討論與資訊平等帶來深遠影響。三是難以捉摸的平台演算法削弱了公共監督機制,甚至引發假消息的泛濫。

綜合的結論是,在資訊爆炸的時代,媒體識讀能力是現代公民成為必備的素養。而辨識訊息真偽、理解其背後的意圖,以免被演算法控制,都是每個人應學習的核心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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