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無黨籍宜蘭市民代表會主席林智勇涉嫌借牌投標宜蘭市公所標案,宜蘭地檢署今(4)日指揮廉政署北部地區調查組及調查局宜蘭縣調查站,到至林智勇住處及宜蘭市代表會等10處搜索,並通知被告林智勇及證人共16人到案,檢察官偵訊後,以林智勇等5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圖利、政府採購法之借牌投標罪嫌;林智勇另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行賄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供、逃亡之虞,經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5人獲准。
檢方調查,林智勇是一鳴企業社的實際負責人,竟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與與宜蘭市公所辦理採購之黃姓、楊姓職員及一鳴企業社陳姓名義負責人、某股份有限公司王姓負責人謀議,於110年、111年以一鳴企業社標得宜蘭市公所所招標之110、111年度河濱公園採購案,於112年以某股份有限公司標得宜蘭市公所所招標之112年度河濱公園採購案。
此外,林智勇於111年11月26日所舉行的111年地方公職人員九合一選舉第22 屆宜蘭市第4選區市民代表選舉,為求勝選,與其吳姓助理,向有投票權之人行求、期約、交付賄賂而約定本次選舉投票支持林智勇,由林智勇指示時任「林智勇服務處」助理吳姓助理向有投票權的陳女、謝男行求、期約、交付賄賂,約定投票支持林智勇,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圖利、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行賄及 政府採購法之借牌投標等罪嫌。
宜檢檢察官林禹宏親自帶隊搜索,並通知被告林智勇及證人共16人到案,檢察官偵訊後,以林智勇等5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圖利、政府採購法之借牌投標罪嫌;林智勇另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行賄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供、逃亡之虞,經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5人獲准;吳姓助理、有投票權的陳姓女子和謝姓男子,涉犯選罷法,分別以10萬元、5萬元、5萬元交保。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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