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今日發表聲明,針對盧秀燕市長在議會上將報警處理學生暴力事件的教師批評為「不適任教師」一事,表達強烈不滿。工會認為,報警是教師身為公民的基本權利,將此行為視為不適任,等同否定教師的人權,呼籲市長收回言論,並要求釐清究責對象。
▲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針對昨日盧秀燕市長議會質詢之回應。(示意圖/shutterstock)
學生攻擊教師引發報警
事件源於近日台中市一名教師遭學生攻擊後選擇報警處理,警方到校帶走學生的行動引起議員質詢。盧秀燕市長在議會上直指該教師為「不適任教師」,並要求教育局重懲。此言論隨即引發台中教師職業工會的強烈反彈。
工會表示,教師報警是基於法律賦予的基本權利,而非失職行為。在當前教師管教權受限的校園環境中,教師面臨「動輒得咎」的處境已成常態,越來越多的教師因擔憂被誤解或指責而不敢介入學生行為問題。
工會訴求:保障教師安全與權利
工會強調,在尊重學生權利的同時,如何保障教師的人身安全應成為政府的重點課題。當前針對學生攻擊教師的案件,政府並未提出有效的解決方案,只是一再要求教師提升輔導能力與耐心,卻未提供安全的教學環境。
工會指出,如果教師在遭受暴力侵害時不能報警或提告,甚至被冠上「沒有愛心」的標籤,這樣的道德綁架無異於剝奪教師基本的法律權益,也讓教師的工作環境更加艱難。
▲教師職業工會發聲:老師也有基本人權,請不要搞錯究責對象。(示意圖/shutterstock)
呼籲盧市長收回言論,釐清責任
台中教師職業工會要求盧秀燕市長收回「不適任教師」的言論,並指出教師是否適任應有法定程序判定。該名教師的行為僅是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利,不應成為檢討的對象。
工會呼籲,師生衝突需要透過親師生三方合作解決,教育局與學校應主動提供資源與協助,而非將所有責任歸咎於教師。針對此次事件,盧市長應重新檢視學校處理程序中的問題,明確究責對象,避免再度傷害第一線教育工作者的尊嚴與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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