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田墨硯
近日勞動部霸凌事件,造成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吳姓職員因不堪分署長謝宜容的長期壓迫、怒罵、汙辱、咆哮而輕生,震驚全臺。接著就像打開了壓力鍋的蓋子,新北市李宇翔議員開始接獲大量的被霸凌陳情,陸續有更多的同事,勇敢地站出來指控謝宜容,並揭發她有貪污、圖利之嫌。除此之外,11月23日起陸續有近20件各地政府機關的公務員也勇敢站出來表示受到職場上的迫害,甚至也是有人因此而輕生。由此可見,職場上的霸凌事件其實是無處不在的,也不分公立或民營機構。
其實,以筆者在白色巨塔裡就職超過四十餘年的經驗,所看到遇到的霸凌狀況,比起這起事件的嚴重程度,可以說是有過之無不及地同樣讓人憤慨。只是醫護人員長期被道德綁架和壓迫習慣了,也就學著忍氣吞聲,埋頭工作,直到真的受不了了,多數選擇默默離開職場,作無聲的抗議。所以,直到現在都不被外界所了解,「白」塔裡的「黑」暗面。
不過,近來如果有稍微注意到報章雜誌,以及各類網路媒體的報導的話,就能從近年來見證多名醫師和護理人員,無故地遭到院方解聘的事件;例如彰化基督教醫院、屏東基督教醫院、新北板橋亞東醫院以及臺北石牌振興醫院等等,就能嗅出不尋常的端倪。如果醫院的行政管理已成為一言堂的「獨裁」,那是不允許員工對管理階層有任何意見相左的建言,職場的霸凌模式就會是用種種的「要求」或行政命令,包裝著迫害的本意,讓員工備受壓力而自動離職,這就是現在比較會發生在醫界的霸凌情形。
在臺灣從事醫護人員,最不受到保障的是,服務於具財團法人性質經營的醫院;就算醫師遭到不合理的對待,勇敢一點的會透過司法方式討回微涼的公道。但無奈的是,就算是醫護人員最終在勞動部的不當勞動事件裁決庭獲判勝訴,醫師或護理人員想要復職,也會是遙遙無期地無疾而終。被解聘的醫護人員,甚至因此也喪失了工會會員的身分和工會職務,而再沒有一個適當的法律地位,在院內爭取個人應有的工作權益。故此可知,醫護人員只要是服務於屬性財團法人的醫院者,院方的管理層,如果想要弄走哪一個人,是可以輕而易舉地整合內部資源和行政權力,操持每一位醫護人員的生殺大權,醫護人員當然也了解這一層的利害關係,為保住穩定的工作,也只能不問是非,更無力反抗,只能眼睜睜地看著管理高層,可以肆無忌憚地擴張他的行政權,系統化地「圈養」著醫院裡的人事,只要有不同的聲音,很容易地就藉故封殺,羅織罪名,完全不必經過正當的人事評議程序或者第三方公正的仲裁。這是不折不扣先射箭後畫靶的行徑,不遂行上意,就會招來重度職場霸凌。
這種醫院內無預警解雇的惡劣行為,根本是罔顧人命,視病患的安危於不顧。要知道,臺灣的醫病關係建立,許多是基於病人對特定醫師醫術和醫德的信任的,並不是可以容許醫院隨便變更醫師的。筆者本人所遭遇到的無故解雇,就是典型醫院主管對醫護人員的職場霸凌。筆者於民國113年6月25日被院方通知6月30日中止聘僱合約,這意味著原先排定的醫療診斷和手術都必須及時通知病患,以便讓病患決定是否願意接受醫院新的醫師人選安排。筆者於受通知合約當天,便立即向管轄之臺灣臺北士林地方法院申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並經三次補充理由,惟至今已超過五個月,仍然未能獲得裁定。這讓筆者相當寒心,難道連代表主持公平正義的司法機關,也喪失了同理心與正義感嗎?司法難道不是應該守護社會大眾每一個人權益的最後防線嗎?
以筆者自身而言,人生面對這種社會與職場的困境,最古老的選擇是:要不成為受害者,就是起身勇敢反抗;在此,期望所有社會大眾、政治人物與政府官員,都能共同合力奮鬥,完成第二個選項,終結霸凌事件,再也不要有任何同胞受到類似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