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重區今年(2024年)7月13日凌晨,1名男子黃國維(25歲)在吸食K他命、依托咪酯煙彈與安非他命等毒品後,駕駛銀色賓士車高速衝撞1輛警車,造成警員黃瑋震傷重不治。新北地檢署依刑法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與毒駕致死罪將黃男起訴,全案適用國民法官法審理,最重可判無期徒刑。
據起訴書指出,現年26歲的黃國維於今年7月12日下午3點起,陸續吸食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以及含有依托咪酯等多種毒品成分的電子煙彈,隔日凌晨在毒品影響下駕車,途中多次高速蛇行、闖紅燈及任意左右轉等危險駕駛行為。
凌晨1點多,黃嫌行駛到新北市三重區正義北路與龍門路口時,高速逆向迎面撞上停等紅燈的警備車,警車向後推撞一旁的計程車。事故中,警車駕駛周姓警員腦震盪,計程車司機與黃嫌同車乘客亦受傷,28歲的警員黃瑋震則因全身多處骨折導致創傷性血胸,送醫不治殉職。
黃嫌僅受輕傷,起初辯稱疲勞駕駛肇事,後經警方查出他有毒品前科,坦承吸食含依托咪酯的電子煙彈。黃嫌近期還涉及多起持刀傷人、當街揮刀等案件,顯見其行為已嚴重危害公共安全。
新北地檢署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人於死、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起訴黃嫌,最重可處無期徒刑。黃瑋震警員的殉職,促成依托咪酯在11月被提升列管為第二級毒品,加重製造、販賣、持有及吸食的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