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民主、法制原本是一個健康的體制,但從威權體制轉換至民主體制,其演變過程很多人並沒有跟進,例如有些狂妄政治人物,以為取得了政治權利就取得皇位,刀叉吃人肉的貪汙,立法委員更是無限擴權,這些亂相讓人民頭家看的瞠目結舌,在自由與民主之後,我們需有一健全法制的規範,否則從政務官開始囂張的貪贓枉法,下屬的文官跟著上行下效,長官霸凌部屬層出不窮,而勞動部的吳姓資訊分析師,其遭霸凌而輕生只是冰山一角,但也因此喚醒了,國人對職場霸凌的重視,賴總統也為此公開道歉。
像勞動部北分署長謝宜容的霸凌事件,大部份都是有上層政務官的袒護,筆者曾目睹某一簡任主管,開會時他的會議資料,要求特別彩色列印,然後在會議上霸凌下屬說:我的人生是彩色的,所以我的開會資料用彩色列印,你們的人生都是黑白的,所以開會資料要用黑白的列印。有時還會炫耀他的官位,是用孫中山與蔣介石換來的,也有人仗勢黨國大老,或者部長愛將橫行霸道的欺壓同仁,甚至連外派到國外,也霸凌駐外同仁及僑胞,日前就發現外交部外館,有數案遭霸凌而輕生。
有時霸凌事件不一定是在同一機關,也有上級機關的小科長,辱罵下屬機關來開會的同仁,狂妄行為其同事看不過去,告知:來者是客不要這樣。他竟然回:不這樣怎麼展現我們中央主管機關的威嚴。通常霸凌事件都是長官霸凌部屬,上級機關霸凌下屬機關,但也有特例就是部屬霸凌長官的,因為他有高層當靠山,擅搞公關巴結更上級的長官,才敢囂張的拍桌怒罵自己的長官,最後其長官還被迫暗然下台,他取而代之後猶如帝王登基,其貪贓枉法連政風廉政署,都裝聾作啞不敢動他一根寒毛。
職場上的霸凌問題,在官僚體系已經積非成是,不是嚴查嚴辦所能解決,立法院應該立即提出職場霸凌處罰條例,凡霸凌事件一但舉發,就視同公訴罪檢調應主動偵辦,查有明確事證之霸凌犯,應先行停職等候判決,行政部門如有查到官官相護,應視同共犯一併移送法辦,檢察官查到事證起訴,同時副知監察院彈劾,霸凌案應該等同性騷案,絕對是零容忍,甚至對受害者給予補償,很多經過高普考試進公部門,他們都是國家的優秀人才,政府應該保護著他們,讓他們好好為國為民奉獻專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