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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鐸女教師10周年忌日 家屬12/3凱道遊行號召反廢死

上報/上報快訊/張至翔 2024.11.29 15:13

男子劉志明2014年持鐵鎚擊殺曾獲師鐸獎的陳姓退休女教師,5度被依強盜殺人罪判死,但判決多次被最高法院撤回,更四審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今天(29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是首例憲法法庭在嚴格限縮死刑條件後的逃死案例。對此,多名被害者家屬決定在12月3日發起遊行,呼籲拒絕廢死,「真正的無期是殺人犯對我們的無期」。

 

10年前,劉志明因感情受挫,為了搶車去找分手女友談判時,持鐵鎚擊殺素昧平生、曾獲師鐸獎的退休女教師,造成被害者頭部頂骨和額骨凹陷,最後粉碎性骨折大量出血身亡,過程中他還犯下性侵、搶走皮包內2000元逃逸等惡行,引發社會嘩然。

 

劉男被5次判死,最高法院更四審以「非計畫性隨機殺人」及參酌醫院精神鑑定和評估報告,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以不符公政公約第6條第2項所定「情節最重大之罪」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對於司法判決,家屬決定在12月3日女教師10周年祭日發起「只有愛如故-追思白玫瑰」遊行走上凱道籲拒絕廢死,家屬也無助地問,「如果這樣殘酷的犯罪都不能構成最重刑責,那司法正義又如何能讓人信服?」

 

國民黨多名立委今天偕同家屬與人權益相關團體舉行記者會,為被害者、家屬聲援,也邀請各界一同參與女教師10周年祭日遊行,並在12月3日走上凱道,他們也主張2大訴求「拒絕廢死大法官」、「修法保障被害人」。

 

立委吳宗憲表示,這次站出來就是要讓家屬知道,「你們並不孤單」。他指出,大法官在憲法判決,設法幫死刑犯逃死,人權團體甚至可以幫死刑犯主張「並非最嚴重」犯行,請求非常上訴,非常荒謬,他也說,一個生命的喪失、背後的家庭破碎,竟然還不是最嚴重,痛批司法改革主張的修復式正義蕩然無存。

 

女教師的先生以錄製影片痛批司法失衡,在開庭過程中,被告獲得法扶所派的3名律師支持,但反觀被害方僅有一位律師;而被告多次申請精神與心理鑑定,還可自行指定醫院及學者,前面5次都判死,直到更四審法官,竟然還要求被害人這邊要舉證搶劫多少錢,最後更以隨機非預謀殺人為由逃脫死刑,保護殺人犯、踐踏被害者和家屬的訴訟權益,張教授也無助的說,「真正的無期是殺人犯對我們的無期」。

 

女教師的兒子張博士則控訴,兇手以殘忍方式殺害媽媽,但他難以置信幾位法官,竟然有辦法讓犯人脫罪,他也無法理解,「什麼樣的標準才算最重大案件」、「如果這樣殘酷的犯罪都不能構成最重刑責,那司法正義又如何能讓人信服?」

 

立委羅智強也表示,民意有8成3反對廢死,還有8成反對大法官實質廢死,而6成7則反對提名廢死大法官。包括37名死刑犯,每個殺人犯都有為他們辯護的王牌律師,背後不只有大法官的支持,還有廢死聯盟幫他們逃死,司法體系全面傾向加害者,導致受害者無處伸冤,「當所有的聲音都在為加害者開脫時,受害者家屬能在法庭上講一句話嗎?」因此呼籲大家一起走上街頭,告訴大法官,「你們的判決我們不接受!」(責任編輯:殷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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