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吳安森/台北報導】
臺北市文山第二分局統計今年1月至今,已取締微型電動二輪車(簡稱微電車)交通違規共72件,其中不依規定停車、違規行駛人行道及不遵守標誌號誌為三大違規項目。
提醒民眾,雖然騎乘微電車不需要駕照,但仍有相關規定:
- 年齡限制: 須年滿14歲。
- 安全裝備: 必須配戴合格安全帽。
- 載重限制: 只能單載,不得載人。
- 道路使用: 必須遵守交通號誌,且不得行駛人行道及自行車道(河濱自行車道除外)。
此外,根據臺北市政府規定,微電車自111年11月30日起已實施掛牌納管,並給予舊車主兩年過渡期。即將於今年11月29日到期! 若逾期未辦理掛牌,將處以最高新臺幣3,600元罰鍰,並禁止其行駛。
文山第二分局呼籲,微電車車主應儘速完成投保及領牌手續,以免受罰。同時,也提醒所有用路人,騎乘微電車時務必遵守相關交通規定,共同維護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