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黃姓男子去年2月透過LINE群組,花了7200元找應召女欣欣(化名)至摩鐵性交易,結果雙方完事後,黃男卻突然亮刀要求欣欣交出身上財物,欣欣唯恐遭不測,把身上全部現金7700元交給黃男,黃男得手後逃逸,但警方獲報後不久就將他逮捕。
判決指出,黃男是在去年2月某日,透過LINE一個叫雞群組,找來應召女欣欣到摩鐵性交易,欣欣到達摩鐵後,黃男先付7200元給欣欣,雙方完成交易,沒想到完事後,黃男突然掏出折疊刀,要求欣欣把身上的錢交出來,欣欣擔心受傷害,便交出身上的7700元,黃男得手後隨即逃逸,欣欣也報警,提告黃男強盜和恐嚇取財。
但檢察官調查後認為,黃男當時僅亮刀,只是恐嚇欣欣把錢交出來,並沒有傷害或控制欣欣,欣欣後來也坦承,當時黃男僅亮刀,沒有傷害她或控制她,是應召站要她把事情鬧大,她才會說黃男強盜,檢察官最後以恐嚇取財罪將黃男起訴,被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強盜罪部分不起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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