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因涉嫌地下匯兌、洗錢逾217億元,新北地院18日裁定郭哲敏1億元交保、張旭昇1千萬元交保。新北地檢署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今晚(26日)撤銷元交保裁定,發回新北院更裁。
檢調偵辦郭哲敏案,疑因郭哲敏經營地下博弈網站「包網平台」和及地下匯兌洗錢,2022年11月在檢方發動搜索約談前便逃往海外,最後2023年8月間遭押解歸案、羈押禁見,同年11月被起訴涉犯賭博、洗錢與《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
11月8日,法官認定,郭哲敏和親信張旭昇已無羈押必要,裁定郭哲敏5千萬元、張旭昇500萬交保,2人均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施以電子監控。新北檢方15日提抗告成功,高等法院撤銷發回新北地院更裁。
郭哲敏律師質疑,檢方提出所謂相關證物「帳冊檔案」來佐證,但至今檢方無直接證據證明郭哲敏有金流進入該地下匯兌,更遑論檢方指控郭涉洗錢、地下兌匯金額高達217億元;更離譜的是,檢方所提證人宣稱的匯兌金額,更和檢方提出的帳冊檔案內的換匯次數、金額、時間均「對不上」,更讓郭哲敏及其委任律師們質疑,「檢方提出該份檢舉帳冊的真實性,顯然有極大的疑慮而不可採信」。郭哲敏友人及委任律師昨天忍不住向《上報》記者喊冤,「太沒道理了!」
郭的名模女友錢帥君極為不滿,上午在IG發文批評檢方「再度押人取供」。她指出,檢察官先拿一份「精心造假的證據」,無視沒有客觀證據可證明內容為真,就說郭哲敏做地下匯兌,違反偵查不公開,還利用媒體渲染,把他打成十惡不赦的壞人,實在太荒謬!
新北地院當時裁定保釋金提高至1億元,若晚間10點前籌不到交保金將還押,後來,錢帥君帶著2個大行李箱,提著5千萬元現金來辦保,新北檢25日提出抗告。
檢方抗告理由,主要認為電子腳鐐示警近千次,常未親接監控手機,洗錢金額龐大,曾逃亡國外,在國內外都有勢力,有境外銀行帳戶、辦公室,財力雄厚、交往複雜,有證人尚未交互詰問完畢。
高院認為,被告郭哲敏、張旭昇2人先前均有逃亡事實,在國外也有相當資力與生活條件,再次逃亡可能性甚高。
合議庭指出,原審裁定所命替代處分是否足以擔保其等絕無逃亡可能,並非無疑;又被告2人之間,以及被告張旭昇與其他同案被告之間,是否無串證可能,原裁定未妥適說明,也有不當。檢察官提起抗告為有理由,故將原裁定撤銷,並發回新北院更為裁定。(責任編輯:許雅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