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服務20241123 10:16:20)颱風康芮過境,花蓮海岸堆積超過1萬3千公噸漂流木,為近十年之最。花蓮縣府公告自113年11月23日起開放特定區域徒手撿拾,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花蓮分署呼籲,撿拾時不得使用機具裁切,撿拾條件為單支規格符合末徑小於20公分、長度2公尺以下,或單支重量在50公斤以下,且沒有政府註記或烙印標記的漂流木,不論是否為貴重木,民眾都可在開放期間撿拾,且請民眾注意所公告之區域內才能撿拾,公告區域外者,仍請勿撿拾。
花蓮縣府公告開放撿拾區域為和平溪以南至和仁卡南橋、崇德隧道口至台東縣界海灘、花蓮港、石梯坪漁港、縣管河川等區域,不包含和平工業區專用港,詳細開放地點、規範可至花蓮縣府官網查詢。另花蓮分署為儘速完成海灘漂流木清運,已於吉安鄉東昌段429地號設置臨時堆置場(名人駕訓班南邊名人社區靠海堤處),委外廠商會陸續將漂流木自海灘移至堆置場,方便民眾撿拾。
花蓮分署呼籲,民眾若發現漂流木上有國有、公有、私有註記或烙印者,需通報花蓮分署或花蓮縣政府運回保管。若加工轉售,須攜帶身分證件,到花蓮分署轄下新城、南華、萬榮及玉里等4個工作站辦理登記,貴重木採逐支登記,非貴重木採整批重量登記,以取得漂流木合法產權證明;若為自行使用,則可直接攜回,不用登記。
花蓮分署提醒民眾,撿拾的漂流木如要販賣,務必到臺灣林產品生產追溯系統申請登記,取得追溯條碼後再行販售,同時也鼓勵民眾購買木製品認明臺灣木材標章,共同響應及支持合法國產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