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1名黃姓男子任教於某國中時,與同校女老師分手後多次求復合遭拒,竟在校園地下停車場,攜電擊棒、改造手槍、瓦斯槍攻擊該名老師,所幸網購的槍枝卡彈,才未釀難挽回的悲劇;校方教評會8月時已決議將黃男開除,高雄地方檢察署近日也依殺人未遂罪起訴。
檢方指出,31歲的黃男與被害人今年初曾短暫交往3個月,後續被害人認為個性不合提分手,黃男多次求合不成,竟在6月網購改造手槍及不具殺傷力的瓦斯槍,6月底搭友人的車到校園地下停車場,埋伏在被害者汽車旁,待其靠近後,便拿電擊棒朝對方左腹攻擊。
起訴書指出,黃男見未能電昏被害人,便拿出藏在外套的改造手槍,近距離朝被害人開槍,所幸因卡彈未射出,期間黃男仍不斷拉手槍滑套嘗試解決卡彈狀況,被害人則及時狂奔求救。
同校另名女老師恰好騎車行經該處,上前安撫黃男,並請黃男到學務處喝茶。黃到學務處時,甚至把槍藏進沙發椅縫,不過主任報警後,警方當場逮捕黃男,並起獲手槍及13顆子彈。
雄檢偵查時,黃男否認殺人犯意,還稱自己是要阻止被害人自殺,才拿電擊棒「安撫」對方。不過,檢方發現,黃男早在2022年就有恐怖情人行徑,1個月內竟對另名前女友撥打484通電話騷擾,當時被緩起訴2年,目前還在處分期間;檢方認為,黃男不知悔改,且手段越來越烈,偵結後依殺人未遂罪起訴。